山东八成以上村庄用上自来水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山东积极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规模化发展、市场化运作,标准化建设、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安全化水质”的村村通自来水发展机制,3年累计投入74.12亿元,建设农村自来水工程13307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2.13%,实现了省委、省政府“80%以上村庄用上自来水的目标”。
据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高洪波介绍,2005年省委、省政府为改善农民吃水状况,确定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用3年时间,让80%以上村庄用上自来水”。为此,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明确了“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原则,提出了“规模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发展思路,连续3年将村村通自来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先后召开了4次全省性会议,连续两年进行督查考核。
据了解,山东村村通自来水的主要特点是规模化发展。全省建成万人以上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800多处,其中供水5万~30万人的达123处,集中连片和管网延伸村村通自来水惠及2000万人,规模化供水约70%。高密市依托峡山水库和孚日家纺集团供水,解决了6个乡镇20.2万人自来水问题。
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了村村通自来水资金短缺及供水工程产权不明、经营不活等问题。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个体大户、企业、外商等社会资本进入农村供水市场,吸纳社会资金7.2亿元,占总投资的9.7%。目前社会资本参建供水工程,全部运转良好,取得了政府、群众与投资者“三赢”效果。泰安市探索了“大户投资建管、股份合作建管、集体建设拍卖、城市自来水扩网、乡镇建设经营供水企业”5种模式,解决了建设、管理、融资等难题,3年融资1.65亿元,约占总投入的1/3,加快了村村通自来水的进程。
推行了村村通自来水企业化经营。对集中联片供水工程,成立供水公司或中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成立供水协会,或者进行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对管网延伸供水工程,委托原管理单位管理;对个人或企业投资工程,实行“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现在,新建供水工程95%以上实行了企业化经营,基本实现了“以水养水、良性运行”。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省里制定实施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技术要点》;各县实行了规划设计、标准质量、招标投标、检查验收等“四个”统一,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严把设备材料质量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工程质量监督关、工程检查验收关等“四关”,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经检查,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0%以上。
同时,高度重视水源水质,从源头上保证饮水质量安全。对高氟地区,引蓄黄河水,将108座水库确定为饮用水源,建设标准水厂,实现了一县一网或一县几网;对地下水质较好和山区水库地区,统一建厂,集中供水;对城郊和乡镇驻地,利用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农村辐射,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对无合格水源地区,引进电渗析、离子膜等新工艺、新技术,进行水质处理,确保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