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拿两亿元重奖地方治污 共设四个奖项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环保局联合下发了《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在山东省17个设区城市建成区设立空气质量改善奖,奖金将用于环境监测和生态质量改善。
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奖主要是针对城市环境污染严重、空气污染指数高这一问题设立的。据山东省环保局调研室负责人介绍,各市建成区年底空气质量达到2010年二级以上目标比率的70%,与达到一级目标比率的30%之和,就是这个市的空气质量达标率,以此作为奖励依据。
据介绍,山东省新出台的这个试行办法还设置污染物总量减排奖、重点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监管奖、重点河流(河段)水质明显改善奖三个奖项,这四个奖项奖金共计2亿多元,奖金必须全部用于治污减排工程建设、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