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指标”后就能理直气壮排污?
从现在起,江苏太湖流域和电力行业的部分企业不得不直面一项重大政策变迁:长期靠无偿分配获得的排污指标将要“花钱买”了!(新华日报1月16日)
时下, 各地广泛开展了治污排污、节能减排等碧水蓝天行动,对环保手续不完善、污染治理不达标的企业,被列入黑名单,依法进行限期关停整治,同时还会被银行停止贷款。这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并规范了企业的排污行为,净化了我们身边的生存环境。
如今,在太湖流域江苏率先在纺织染整、化学工业、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制造(味精和啤酒)、污水处理行业开展“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有偿使用试点”,对直接向环境排放且占用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的排污单位征收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污水处理行业每年2600元/吨,其他行业每年4500元/吨。
花钱购买排污指标,标志着江苏最为稀缺的环境资源被长期无偿使用的历史彻底结束,它可以进一步弥补排污费收费补偿政策的不足,促使企业增强治污的自我约束,从而达到污染减排、总量控制的目标。笔者在为这一举措拍手叫好的同时,不免有一些担心。一些企业在花钱购买排污指标后,腰杆子更直了,排污的胆子更大了,排污更理直气壮了。如此真能控制污染,节能减排吗?
要想从根本上控制环境污染,仅仅依靠罚款,有偿使用排污指标来治污还远远不够,这只治标不治本。企业要想生产,必须从根本上改进生产工艺,加大治污设施的投入,不投入,不到位,一律不允许生产。
此外,“重病当用猛药医”,要加大督查与处罚力度。各地必须实施“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环保、公安、工商、质监等多部门联手,定期、不定期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治理,铁腕治污,"连根拔除"重污染企业,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彻底消除隐患,严防“死灰复燃”。各地要有前瞻性眼光,在环境保护工程上要敢于动真碰硬, 处理好“政绩观”与”环保观”的关系,狠抓机制创新,对环保工作实施“一票否决”制, 建立完善环保执法领导责任制、网络检测制、定期通报制、联合执法制、挂牌督办制、责任追究制,形成政府与社会联动的环境监管新机制。只有这样,天才会越来越蓝,水才会越来越清,环境才会越来越整洁,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