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工艺及成套设备开始投标
(“中国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信息大全”栏目编辑组1月19日讯)内蒙古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总设计规模为6万吨/天,污水处理工艺及成套设备开始投标,标书可以向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购买,价格为人民币1600元,据悉投标截止时间将在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以下是中国净水技术网“项目信息论坛”『中国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信息大全』栏目中编号为“907-内蒙古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刊登的部分有关本项目的跟踪信息:
加 入 日 期: 2007-05-17
截 止 日 期: 2007-05-21
招 标 机 构: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用橡胶膜微孔曝气器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采购规模:曝气器11, 070只
二、资质条件:
1. 注册资金在六百万元以上。
2. 交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安装调试完需垫付资金六个月。
3、近三年独立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4、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签订合同后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第一个系列的改造且运转;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第二个系列的改造且运转。
三、达到上述所有要求条件的供应商可电话报名,待项目正式委托后再另行确定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规定程序确定参加对象。
四、报名电话及时间:
电话: 0476-8820107、8667099
联系人:初德健、张朝华
报名时间:2007年5月17日——2007年5月21日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副市长白玉刚在全市污染减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9月21日)
同志们:
针对目前减排工作情况,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会议,全面分析当前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形势,通报自治区2007年上半年对我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核定结果,研究部署今后几个月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污染物减排任务。刚才,市环保局对全市减排工作形势和现状进行了分析,各旗县区就完成今年工作任务做了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在短短几个月内连续多次召开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分析会、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等一系列针对减排工作的专项会议,纵观这些会议,一个最大特点就是一次比一次更加明确、更加具体、更加严厉,减排已由专项工作上升到政治层面,如果不能如期完成减排目标,国家无法向国际社会交待,全国人大无法向全国人民交待,国务院无法向人大交待,自治区无法向国务院交待,市里无法向自治区交待,政府无法向广大人民群众交待,因此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都必须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伴随对减排重视程度的不断加大,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一次比一次严厉的政策措施,“区域限批”、“流域限批”、“问责制”、“一票否决制”等极其严厉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不久前国家环保总局进一步细化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统计办法和监测办法,明确提出对通过考核的地区,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对未通过考核的,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和项目核准或批准、暂停安排中央环保专项资金。从国家和自治区采取的这些措施可以看出,国家已经把减排工作上升到一定高度,对完不成减排目标的地区“不上项目、追究责任、摘掉帽子”。
上半年由中办、国办和全国人大组织的规模较大的三次对全国减排工作督促检查中,全部对自治区进行了检查,从中看出自治区已成为国家重点监控地区,我市是自治区重要城市,理所当然和呼、包、鄂一起成为监控的重中之重。当前,要特别提出的是,务必要从过去重经济发展、重GDP中走出来,不要还再认为只要经济增长快,总量又上去一些,虽然没有完成减排任务也能过得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减排工作,切不可掉以轻心,从对全市负责、对地区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出发,把减排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完成减排任务。
二、深刻认识当前减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自治区在9月7日召开的全区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通报了各盟市上半年减排情况,全市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为9.77万吨,比上年同期的9.78万吨,下降0.1%,在全区12个盟市中下降幅度排名第6位;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为0.9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0.892万吨,上升7.57%,在全区12个盟市中下降幅度排名第7位。我市虽然排名总体处于全区中等水平,但二氧化硫下降幅度极小,化学需氧量上升幅度较大,减排形势异常严峻,需要我们痛下决心查找症结所在,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减排工作。
(一)对减排认识不到位。部分地区对当前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减排政策认识不到位,对当前本地区减排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到位,对减排应采取的措施认识不到位,对完不成减排目标的后果认识不到位,还存在麻痹、侥幸心理,片面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上去了,污染物超点标不是大问题,重经济增长、轻污染减排的思想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
(二)对减排理解不全面。实现污染物减排必须在确保,GDP增长值的前提下实现再削减,既要实现GDP又好又快增长,又要实现污染物减排。污染物减排不仅要考虑污染物减量,还要充分考虑污染物增量。而目前部分地区在减排中只考虑减量,不考虑增量,在当前减排任务已经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建设大量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使减排压力越来越大。
(三)减排措施不力。一是部分地区还没有把年初确定的减排任务列入当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减排工作缺乏统一安排部署和统一调度指挥;二是减排指标还没有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和重点项目,减排底数不清、数据不准、任务不明、责任不清;三是减排缺乏明确措施和手段,降低老污染源污染措施乏力,控制新增污染源不力,导致工作束手无策,排污居高不下,减排行动迟缓。
(四)化学需氧量减排压力巨大。据市环保局核算,到2010年即使全市目前11个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仍然达到0.5万吨,加上工业企业排放强度成倍增加,化学需氧量超过1.6万吨,如果不采取强有力措施,将完不成化学需氧量消减任务。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十分滞后,仅有2个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特别是今年确定的8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只有1个投入试运行。按照国家要求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和企业,至今绝多大数没有建设污水设施。
(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艰巨。根据我市能源发展规划预测,2010年全市火电行业燃煤量为1678万吨,比2005年增加810万吨。按“三同时”执行率100%,脱硫方式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效率为85%计算,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产生量为2万吨。非电2010年耗煤量339万吨(不含农村),比2005年增加109万吨。非电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18530吨,到2010年火电和非电合计新增二氧化硫3.853万吨。因此,到2010年必须将原有2006年21.4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消减到18万吨,在消减原有3.4万吨二氧化硫基础上再消减新增的3.853吨,合计消减7.253万吨,才能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
三、批准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减排取得实效
国家改变减排统计方法后,核定减排目标主要根据地区生产总值乘以加权系数计算确定,考核统计则是对每一处污染源削减量累计计算的实际减排量。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逐一对每个污染源进行研究分析,找准薄弱环节和减排切入点,有针对性地逐一制定出减排具体措施,以确保减排取得实效。
(一)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管理,从根本上降低化学需氧量排放。污水处理是减排化学需氧量的主要手段,污水处理能力和运行状况是减排化学需氧量的关键,减排化学需氧量,在当前就是要抓污水处理,污水处理上不去,减排化学需氧量就是一句空话,当务之急必须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初确定的除克旗外的8个在建旗县污水处理厂必须在10月中旬前投入运行,特殊情况也要必保在10月底前投入运行。赤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必须在9月底前投入运行,10月中旬一、二期工程全部投入运行。否则对新建污水处理厂不按期投入运行的旗县区所有产生化学需氧量的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并对党政班子“一票否决”。市环保局要对这些项目排出完成时间表,进行跟踪监控。
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确保稳定运行,水质达标。建成并投入运行的赤峰污水处理厂、元宝山污水处理厂要确保正常运行。在建的8个污水处理厂要尽快按计划建成运行,达产达标,发挥效益。
三是工业园区和企业除能够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必须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具体计划。对于按照国家要求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而没有按照计划建设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和企业限批新上项目,直至关停现有生产企业。
四是市及各旗县区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尽快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中心城区和旗县区在9月底前完成听证和审批程序,从10月份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同时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足额收取,切实保障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自治区政府决定从明年开始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采取以奖代投方式予以财政补贴,市及各旗县要在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同时,由市环保局和发改委牵头,各旗县区配合,及早动手争取自治区的财政补贴。
五是及早谋划扩建、新建污水厂的审批和建设。全市目前已建及在建污水厂共11座,设计处理规模为日处理能力39.5万吨,实际收集污水能力约为23万吨,全部正常投入使用并稳定运行,每年可减排化学需氧量2.5万吨。而到201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产生量将达到4.05万吨,必须新增加削减2.4万吨化学需氧量的污水处理能力。因此,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情况,加快扩建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赤峰污水处理厂要加快三期扩建工程,力争明年年底前建成。
(二)强制对火电项目进行脱硫设施建设与运行,从根本上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
赤峰市煤炭资源丰富,火电项目相对较多,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对火电项目进行脱硫,各地区要把火电脱硫作为减排二氧化硫的根本措施。
一是按照国家关停小火电的工作部署,加快淘汰小火电步伐。
二是抓好现有电厂脱硫工作,切实保证脱硫设施与主机同步运行。凡是没有脱硫设施或脱硫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按照规定建设或完善脱硫设施,否则予以停产处罚;停用脱硫设施的燃煤火电机组,主机必须同时停运,否则按实际排污量加大征收排污费力度,并给予处罚。
三是对于新建电厂脱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168小时运行测试,严禁在未运行脱硫设施的情况下进行试生产。
四是冶炼、有色、烧结、焦化和以煤为燃料生产化肥、玻璃、化工产品等设施必须安装烟气脱硫工程。
五是2007年底前,所有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及重点冶炼企业都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三)强力推进在线监测工作,从根本上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减排的监控。
我市需要安装在线监测的企业有27家,其中,排放废气企业13家,废水企业14家,市环保局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在线监测工作,必须在2007年11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测安装测试工作。
按属地管理原则,市直管理的企业,上在线监测设备由市环保局和财政局从排污费补助30%,其余企业自筹;旗县区管理的企业,上在线监测设备由旗县区环保局从排污费中补助30%,其余企业自筹。截止到年底,08年取消补助。
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加强在线监测工作,切实保障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全天候自动监控作用。
(四)严格新建项目的准入制度,从根本上控制新增污染源。
前不久,市人大对全市执行《环评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评议,提出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引起我们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首先,全面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拟建项目,发改、经贸、规划、国土、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第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建成项目经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投入生产,并按规定期限申请“三同时”验收;第三,强化规划环评、特别是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环评力度,加强第三产业环境管理,提高其环境影响评价覆盖率和“三同时”执行率;第四,加大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查处力度。对未批先建、未经许可投产、超期未验收的建设项目,该整改内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对于违规审批、越及审批的,要坚决撤销审批文件,追究审批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四、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严格考核,全面落实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今年自治区已经把减排工作列入各盟市领导班子工作实绩重点考核指标,而且减排指标分数在所有考核分数中所占比重最高,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市里也将把减排纳入实绩考核目标,市环保部门正在与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把减排工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严格按照“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全市两级政府换届工作也将逐步开始,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此关键时刻,切实抓好减排工作,决不能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减排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减排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在科学测算基础上,把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地区和重点企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减排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没有将污染物减排总量指标分解的旗县区,必须在9月30日以前完成分解任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三)狠抓落实,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减排工作各项措施。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性条件,实行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区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机制,完不成减排任务停止审批新上项目;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污水处理厂建成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新建项目环评;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企业,除追缴已享受脱硫电价等优惠政策所得外,要加倍严厉处罚,加大征收排污费,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企业违法行为。
(四)准确统计,全面掌握减排实际情况。各级环保和统计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新颁布实施的减排统计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对全部污染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制定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情况,科学、准确、全面掌握污染物排放量和减排量实际情况,为各级政府减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各级环保部门要实行污染物减排季调度制度,每季度汇总上报污染减排情况,年终考核减排工作完成情况,并定期公布减排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配合,全面形成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减排工作机制。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分别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主体,是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依照各自的职能负责节能减排及相关的督促检查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可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反国家环境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各地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减排工作职责,研究决策重要事项,制定具体减排措施,解决减排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监督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实施,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四季度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全市减排工作进行联合检查。
(六)广泛宣传,全面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活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污染物减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新闻、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有关社会团体宣传减排先进典型,揭露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要认真组织开展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主题宣传活动,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关键年、攻坚年,减排任务艰巨,形势严峻。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减排工作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齐心协力,知难而进,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赤峰市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2007年10月31日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减排工作
赤峰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赤峰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2007年约束性指标是: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02%,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2007年2月,在两会召开期间,市政府召开了第二次全市环保大会,会上市政府与12个旗县区政府、市建委、6个重点企业签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使减排任务落实到了旗县区、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减排工程。2007年5月,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赤峰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分管工业、环保的三个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减排考核办法正在制定之中,近期将发布实施。
二、环保部门把减排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减排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为了更好的落实完成减排目标,根据各自工作侧重面的不同,我们将减排工作在局内相关科室及有关二级单位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并抽调得力人员成立了总量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减排工作进行统一的调度管理。2006年9月,赤峰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企业赴北京、青岛、杭州、长沙、淄博考察电厂脱硫技术与设施。06年末至2007年初,我们对全市重点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认真核算,按照国家《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对旗县区、重点排污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了核定,确定了重点减排工程。按月、按季度实施统一调度。
2、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
(1)、全面启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
目前,我市已有正式批准的工业园区5个,其中:红山物流园区完成规划环评,松山经济开发区已委托赤峰市环境科学研究进行规划环评,元宝山工业园区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正在编制规划环评,其余工业园区近期将陆续开展规划环评。园区原有入区项目已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没有发现各园区降低准入门槛、出台“土政策”等问题。
(2)、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依法提高环境准入门槛
2007年,赤峰市将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于不环评就建设、边环评边建设的违法建设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该停则停、该罚则罚,坚决遏制住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情形严重者视不同情况实施一定范围的“限批”或暂停审批。
3、加强日常管理,限期整改和叫停违法排污企业
2007年,市环保局组成四个督察组,对存在污染隐患和违法违规建设的企业进行排查,四个督察组共现场检查了128家企业。根据督查结果,对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建设项目叫停17家,限期整改18家。
三、2007年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1、减排目标
2007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8500吨以上,排放总量控制在205500吨以内;化学需氧量削减2500吨以上,排放总量控制在17500吨以内。
2、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1)二氧化硫减排进展。
①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进展
电力行业是我市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源,2006年21.4万吨的排放量中,电力行业排放量为17.34万吨,占排放负荷的81%。国家对电力行业采取了一系列的严格管理措施,电力企业污染治理的主动性普遍增强,在我市现有的10家发电企业中(含有热电机组的企业集团),平庄热电、大板热电、富龙热电、制药集团热电厂、金峰热电、赤峰热电厂1、2、6号炉已建脱硫设施并正常运转。其中,平庄热电、大板热电、富龙热电、赤峰热电厂1、2号炉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石灰石脱硫工艺,制药集团热电厂、金峰热电采用双碱法脱硫工艺,赤峰热电厂6号炉采用半干法脱硫工艺。元宝山发电厂、元宝山热电厂脱硫工程已完成招投标,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近期将开工建设,其中元宝山热电厂脱硫设施年内投入运行。赤峰热电厂4、5、7号炉脱硫设施2008年开工,2010年投入使用。四方电力公司已经停产。其它设计寿命不足10年的机组将采用燃用低硫煤等措施,实现减排。
“小火电”关停情况
我市列入自治区关停“小火电”计划的只有赤峰富龙热电厂1家,按照要求2010年关停。
②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进展
一是依托赤—大—白铁路,推广使用白音花低硫煤50万吨以上;二是2007年底前,市区建成区取缔1吨及1吨以下直接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旗县政府所在地城关镇建成区,取缔直接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餐饮、洗浴行业原煤散烧炉、灶。所有被取缔的直接燃用原煤散烧炉灶单位、个人,新建炉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或经环保部门认可的煤转气锅炉等比较清洁的燃烧设施和技术,禁止采用直接烧原煤的燃烧设施和技术。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2007年二氧化硫主要减排工程预计能减排二氧化硫11454吨,扣除新增2818吨,净减排8636吨。
(2)化学需氧量减排进展。
①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赤峰市的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构成主要以生活废水为主(生活COD排放量占总排放负荷的76%以上)。所以我们除了继续加强重点污水排污企业治理减排工作外,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行是赤峰市能否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的关键.目前,我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有2座(赤峰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元宝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5万吨,近期进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6万吨扩建工程,另有9座合计日处理能力为24.5万吨的旗县污水处理厂在建。据6月份最新总量调度数据显示,在建的9座污水处理厂除克旗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略有滞后外,其它8座污水处理厂基本符合工程计划安排,其中3座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建成,现正在进行最后的设备安装与调试,预计不久就可投入试运行.上述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投运,不仅能够确保今年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的完成,而且完全能够满足“十一五”期间赤峰市城市污水处理的需要,实现化学需氧量的总量控制目标。
②工业企业污水处理情况
2007年完成元宝山发电厂零排放工程、燕京啤酒(宝山)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工程、赤峰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水综合治理工程、燕京啤酒(赤峰)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塞飞亚生态工业园区项目(废水治理及综合利用部分)、天宇化工清洁生产项目。
2007年化学需氧量主要减排工程预计能减排化学需氧量4115吨,扣除新增1500吨,净减排2615吨。
污水处理工艺及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加 入 日 期: 2008-01-18
招 标 编 号: 0709-084003010301
所 属 行 业: 环境保护
截 止 日 期: 2008-02-13
招 标 机 构: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 区: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赤峰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工艺及成套设备招标项目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 招标设备名称: 污水处理工艺及成套设备 1套 (不接收拆包投标)
2、 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 60000 m3/d,分2期建设。变化系数:K=1.3
3、 购标标书时需提交至少3家在寒冷地区(与赤峰的气候类似)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标书要求的工艺、成功建设完毕的污水处理厂的业绩或招标通知书,招标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 进水水质:
CODcr: 700 mg/L
BOD5: 350 mg/L
SS: 400 mg/L
氨氮 : 40 mg/L
总磷: 8 mg/L
PH: 6-9
5、 处理后出水水质指标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处理后水指标 备注
2.4.1 SS mg/L ≤20
2.4.2 CODcr mg/L ≤60
2.4.3 BOD5 mg/L ≤20
2.4.4 氨氮 mg/L ≤8(15)
2.4.5 总磷 mg/L ≤1
2.4.6 PH 6-9
6、 污水处理工艺
6.1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控制的主要污染指标包括:CODcr, BOD5 , SS, 氨氮,总磷。
6.2本项目采用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通过向活性污泥池曝气以去除水中的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各投标人可根据各自的污水处理工艺提供不同类型的活性污泥处理工艺。各投标人可根据各自的污水处理工艺选择曝气方式及曝气设备。
6.3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艺及设备的招标,
投标厂家应提供所供曝气系统在中立的研究机构检测的氧气传输效率的试验结果,中标后应由中立的研究机构在运行调试期间做现场测试。
7、 交货期、地点: 2008年5月底前,内蒙古赤峰市
8、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20%; 设备运抵目的地,并安装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款; 验收合格后3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款;设备运行一年20%的合同尾款;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600元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09:00-14:00,节假日除外
四、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02-13 09:00:00
六、开标地点:北京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三层会议室。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三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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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0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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