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城市二次供水将统一管理
记者23日从山东省济宁市有关部门获悉,鉴于二次供水管理混乱,济宁市今年将对二次供水进行统一管理。市区凡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向该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施工手续。
据悉,随着济宁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区内高层及小高层建筑大量出现,城市二次供水设施随之迅速增加,但目前该市大多数单位的二次供水管理处于无序状态,问题隐患突出,表现为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箱)无专人管理,长期不进行清洗消毒,有的甚至从不清洗,水箱内淤泥沉积,蚊虫孽生,卫生状况极差,并且,许多单位二次供水设施设计不合理,蓄水池选址、供水设备设置、设施材质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有的蓄水箱与化粪池距离太近,极易发生污水倒灌进蓄水池的事故等。
针对二次供水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济宁市做出规定,今后市区凡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需要向该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二次供水设施工程竣工后,由卫生、质监、施工、监理、供水企业等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供水企业可不予供水。
此外,济宁还规定,使用二次供水的单位需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和水质日常检测。二次供水单位每半年必须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直接从事二次供水或二次供水清洗消毒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目前,济宁市有关部门正在对已使用的二次供水设备设施进行调查统计,此后将定期对城区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0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