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城市用水过度依赖长江水源不足应引起重视
目前,我国主要水系流域与沿海地区是人口最为密集、经济和文化最为发达的地带,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的 80%以上,其中湖泊水资源总量达6380亿m3,地下水可开采量2900亿m3,占我国城镇饮用水水源的70%以上,水系内各类资源丰富。
当前我省沿江城市纷纷采用长江水作为第一水源,并沿江向腹地供水,这样的供水模式,有利解决内河水质污染带来的种种难题,但是这样的供水模式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局陷,需要我们及时引起重视:
一、沿江开发中大量的工业生产引起污染的隐患。各地在进行产业规划时,往往都将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放到自己的下游,而将城市供水口放在自己的上游,单独从一地看这样的产业规划并不错,但问题是一地的下游往往是另外一地的上游,大家都这样的进行产业规划,往往导致了上游城市的工业区与下游城市的取水口相毗邻,这样的问题在全省已经产生了很多的纠纷,不仅影响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也直接破坏了城市与城市间的和谐。
二、长江整体水质在逐年下降,并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长期生产发展的需要。由于长江上游省市植被破坏、大型水利工程的兴建,以及工业发展过程中对于环保的忽视,长江流域年污水排放总量多达 250多亿吨,占全国40%以上,其中80%以上的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接排入长江,据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数据,长江38条主要干流上的72个监测断面,能达到三类以上水质的断面已只有 46个,而据有关学者推测按照目前长江水资源的状况,五年后,长江70%左右的水体都变成三类以下水体是完全有可能的。
三、突发事故的发生。由于长江沿岸兴建有很多的化工厂,同时长江又是水上大动脉,每天有大量的运输危险品的船只航行其间,如果在枯水期、天文大潮期间发生突发的事故,沿江城市的供水将会陷于困难,直接影响生产生活危害社会安定。
由于以上三方面的原因,我们认为应未雨绸缪,在利用长江水源时,正视长江水源潜在的不足及时提出对策,以保障沿江城市饮用水安全,确保整个江苏社会和谐经济可持续发展。具体设想如下:
一、由省政府出面集中规划全省沿江城市取水口设置。省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强制城市新建取水口从下游取水而不是从上游取水,这样以自身的利益相关而避免以邻为壑的现象发生,减少上下游城市间的矛盾,促使相关城市提高环保力度。
二、加强第二水源的保护。在使用长江水时,要看到长江水的隐患所在,全省要下大力气进行小流域保护,使得城市获得可靠的备份水源,各城市都在倚重长江水源的同时,在本辖区里确定一个水源保护区域,与旅游业、生态农业的开发结合起来,限制高污染的工业生产,防止农业污染,这样一旦长江遭遇水危机,沿江各城市也能有备选方案。
三、充分行使城市用水中国家所有权。 根据宪法第九条的规定:水流与矿藏专属于国家所有。这就告诉我们无论地表水(表现为河流)还是地下水(一种矿藏)都是国家所有的,因此国家的这种所有权应该在自来水的价格构成中有所体现,收取的水费中应该将这部分属于国家的给予国家,防止垄断的供水企业低成本的使用长江水牟取暴利。这样收取的费用可以用于对于本省小流域治理的转移支付,从而使得城市用水的备用水源得到可靠的财政支持,与此同时,防止供水部门利用垄断优势侵吞国家权益。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