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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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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湖湿地风波

在北京市西山脚下海淀区上庄镇,毗邻上庄水库和稻香湖宾馆,坐落着北京第一家也是迄今唯一的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翠湖湿地公园。

早在2005年5月20日,这个一期占地面积就达上千亩的公园,被建设部正式批准为中国首批九家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之一。然而,与之同时被批准的其他湿地公园,如浙江省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已于2006年4月向公众开放,翠湖湿地公园至今还处于“半成品”状态。

隆冬季节,《财经》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公园仍然被栅栏和铁丝网包围着。部分地段已是蒿草丛生,并无施工迹象。

此前曾有消息称,该公园将在2008年奥运期间开门纳客。不过据《财经》记者了解,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主管市政建设的副区长穆鹏在与多名海淀区人大代表座谈时表示,鉴于公园整体目前仍在建设之中,“开园时间、开放方式和门票价格尚未确定。”

《财经》记者获悉,翠湖湿地项目之所以颇多周折,是因其牵涉进一起复杂的征地风波,以至于枝节横生。

翠湖湿地公园所在,原是海淀区西北上庄镇村民的耕地。上世纪90年代末至今,上庄镇政府和一些企业通过租赁农民土地搞开发,在几乎不为人知的情况下,面积1000亩的一期工程已然建成。

该项目引起北京市、海淀区两级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后海淀区政府决定回购,作为公益性项目由政府后续开发。

1月14日,在如期召开的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北京邮电大学教师许志永等25名海淀区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由翠湖湿地公园建设看区政府建立重大事项向区人大汇报和审批制度的必要性”的建议。

此举意在敦促海淀区政府会同海淀区人大制定重大事项的科学标准,从翠湖湿地二期工程开始,重大事项要向区人大汇报,重大决定应经区人大审批。

翠湖湿地能否尽快摆脱因征地风波以及功能转变带来的双重困扰,将决定其下一步的走向和命运。

“翠湖湿地”缘起

根据海淀区政府提供的材料,大约5000年前,目前翠湖湿地所属区域还是无定河(现永定河)古道的一部分;东汉时期,在永定河向南改道后,此处逐渐发育出大面积的湖沼湿地;金代以来,这块内陆河流域、浅湖形湿地,一直都是北京的重要水源地。

进入20世纪后,由于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这块湿地被逐渐改造成水稻田。及至上世纪90年代,由于北京市域范围内的资源型缺水,该区域范围内大部分水稻田又被改为旱地。

不过,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一期工程所在地——河北村下属的自然村郭庄子村部分村民的描述,和官方说法有所不同。

两位80多岁的老人告诉《财经》记者,从记事时起,这里就是旱地,农作物以小麦、玉米和高粱为主。直到1958年之后,随着上庄水库的落成,良田被淹的村民才不得不将一些剩余的低洼地平整成水田,改种起了水稻。

从《财经》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湿地公园一期工程所占用的1000亩土地,当时均为旱地。

时至1997年,上庄镇政府利用上庄水库从事旅游开发,在河北村西边租用农民稻田,开挖荷花池,名曰“翠湖水乡”。据《南方周末》报道,“翠湖”这个名字,来自临近的一个高档独栋别墅项目——“翠湖别墅”。

1999年10月,上庄镇政府成立了北京翠湖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原有荷花池扩建成200多亩的翠湖种业高科技园区。由于翠湖种业公司经营不善,“翠湖水乡”在很长的时间内,也一直寂寂无名。

直到2003年,随着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锦绣大地)的介入,“翠湖湿地”这一名称才开始出现。

官方文件显示,2003年7月,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湿地保护工作和海淀区“碧水海淀”工程规划,锦绣大地的翠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才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

然而,就在当年9月,这个被称为“北方江南”的湿地项目的一期工程,就已宣告正式竣工。

从《财经》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一期所占用的1000亩土地,是锦绣大地以每亩地每年不到1000元的价格,从当地河北村、八家村农民手中租赁而来。这种“以租代征”的做法,在国土部门看来,实际上属于典型的土地违法行为。

在一期工程完工后,锦绣大地很快提出万亩湿地扩建计划,即二期工程。在获得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资格之后,扩建工程也进入议事日程。

2006年1月16日,海淀区委书记谭维克在北京市人大海淀团分组审议会上表示,当年将启动翠湖湿地二期生态修复工程,争取在2006年10月1日之前具备对外开放的条件。

2006年6月30日,扩建工程举行盛大奠基仪式,时任北京市海淀区区长的周良洛亲临现场。

根据当时的规划,总投资超过1.5亿元的翠湖湿地公园扩建工程,将分为两期开发:2006年到2008年,规划面积为148公顷,以现状翠湖一期为依托,重点建设南沙河北岸地区,以形成较为完整的湿地公园面貌和功能,并满足2008年奥运会期间开园的要求。此后,2009年到2012年间,将再修复122公顷,实现对这一湿地公园的全面规划内容。

模糊的定位

在海淀区政府的官方文件中,称锦绣大地开发翠湖湿地公园的初衷,是保护和恢复湿地系统。但开发的过程,却让人对这个初衷产生疑问。

一期工程竣工之后不久,2004年5月,锦绣大地就宣布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138,下称中青旅)成立了合资公司北京中青旅翠湖湿地公园有限公司,后者持有这家注册资金为1亿元的公司55%的股权。

新的合资公司准备在北京市海淀区休闲观光旅游产业带从事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并将拥有湿地公园门票的独家经营权。

在提出“万亩湿地”宏大规划的同时,锦绣大地还希望能够获得一些经营性开发,比如房地产项目,以弥补湿地经费缺口。

工商资料显示,1999年8月,北京锦绣大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家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的公司,其法人代表于洋,同时也是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问题在于,合理补偿和过度补偿之间的界限,往往是十分微妙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楯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锦绣大地到底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不应该由政府一家说了算。政府应该披露相关信息,并由公众和专家参与论证;否则,很难保证其中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005年2月,《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正式颁布执行,使得依附在翠湖湿地上的商业模式遭遇到了巨大的挑战。该办法规定,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以及保护地带的重要地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不得出让土地,严禁出租转让湿地资源。

2005年10月,海淀区政府在召开了专题会议之后,决定由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斥资1亿元全资设立的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替锦绣大地,全面接手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

2007年12月27日,鉴于海淀区政府打算将翠湖湿地公园作为纯公益性项目收回运作,中青旅正式宣布退出。中青旅持有的55%的股权,被以7638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了锦绣大地的两家关联公司。

对于在四年多前投入550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的中青旅,这不是一次成功的投资。

同时,整个湿地公园始终没有正式对社会开放,在2007年前三个季度,因为一些无法避免的成本支出,还存在22万元左右的净亏损。

公益之路

中青旅退出后,通过“一揽子”方案,或许锦绣大地的退出也指日可待。

然而,要消化掉所留下的“遗产”问题,短期之内并非易事。

海淀区政府表示,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接手湿地公园建设后,即按照有关规定开始了征地手续的办理工作。经与上庄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协商,签订了征地协议,并已支付了部分征地款,公示程序已经完成。“在已完成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没有发生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2007年12月5日,海淀区北部开发办副主任李中南对媒体称。

但在2006年夏天,因为扩建工程征地问题,公司仍与河北村村民发生了冲突。村民向《财经》记者表示,2006年6月6日,北京市有关方面出动公安、城管、联防,不顾他们的阻拦,强行铲除部分村民即将成熟的麦子,把麦田开挖成“湿地二期工程”的一部分。

对于已支付了部分征地款的说法,多位村民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都表示,事发后只收到每亩七八百元的青苗补偿。

在李楯研究员看来,翠湖湿地风波最值得汲取的教训之一,就是公益事业,也必须听取公众的意见,并仔细权衡利弊,“不是以公益名义就什么都可以做。”

至于湿地是否存在充足的水源,海淀区政府表示,地表水可以进行补充,此外湿地西边和东边各有一条泄洪沟,在雨季时可为补水起到调蓄作用;远期还可以考虑在公园西北方向,利用将来污水处理厂的水,因此维护湿地的水量应有保证。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所研究员刘高焕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对于这一项目持相对谨慎的态度。他认为,像北京这样一个大都市,如果内部或者周边有天然湿地,当然是好事;但如果是把农民用地人为地改造成湿地,有不妥之处。

对于翠湖湿地将来的长期维护,刘高焕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像北京这种地方,肯定不可能完全以天然水补充湿地;如果每年都要补水,钱从何而来?所以湿地到底能维护到什么程度,仍存在一定的未知数。

2007年12月初,海淀区有关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翠湖湿地公园一期已呈现出生态多样性,自然栖息和驯化的鸟类包括丹顶鹤、黑天鹅、红嘴鸥等共计80余种、7000只。曾在2007年11月联名提交暂停扩建工程紧急建议的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北京邮电大学教师许志永,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所谓的驯化,只不过是公园管理者为防止引进的鸟类飞走,把黑天鹅和丹顶鹤等关在笼子里而已。用这种方式维护所谓生态多样性,到底有何意义?

刘高焕也指出,万亩的翠湖湿地面积虽然不算小,但如果要供鸟类栖息,还必须有相应供鸟类生存的食物,即把整个“生态链”衔接起来。很显然,这也注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真正做好规划,并明确湿地保护的目的是什么,对于推进这一过程相当关键。

许志永告诉《财经》说,他在调研中发现,即使在海淀区官方资料和表述中,有关翠湖湿地项目的各种数据也往往呈现多个版本。仅一期工程面积,就有1000亩、730亩、1700亩三种说法;2007年海淀区政府工作报告称,翠湖湿地规划总面积1万亩,但在2007年12月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却是4200亩。

在他看来,海淀区政府应严格依法办事,在翠湖湿地二期工程手续办齐前,暂停工程建设;做好可行性分析报告、环评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投资分析报告,报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推进翠湖湿地二期工程。

翠湖湿地公园所在区域的当地农民是土地的主人,他们应当是土地开发的主体,任何类型的开发,都要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的利益,考虑他们应得到的补偿、住房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

此外,政府在回购翠湖湿地一期工程时,一定要全面考虑公共财政和开发企业的利益平衡,回购过程要公开透明。翠湖湿地公园的建设工程至少尚需要十多亿元,并不包括建成后可能持续多年的维护费用。如此庞大的费用开支,理应经过人大审批。

毕竟,只有在阳光下透明和规范地运作,翠湖湿地公园这项回归公益性的工程,才有可能真正服务于公众。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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