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代表建议:节水减污不合格 限量供应珠江水
“对于广东省这样的缺水大省来说,水资源的分配一定要建立一个动态的管理机制,不能供水越多,排污量越大,毫无顾忌地制造污水。”惠州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黄秋生近日提交建议,珠江水源的分配和城市节水减污指标挂钩,对于节水减污不合格的城市限制供水。
代表黄秋生表示,广东在水资源方面节水意识较差,水资源浪费严重,节水设施投入少,用水方式属于“粗放型”,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上,广东今年的统计数据为30%,而国内不少城市已经达到60%,其万元GDP用水量高达400立方米/月,也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我们现在在水资源的分配方式上,必须建立起一种动态管理方式,不能说无限制地提供水资源,然后节水减污工作不做,大量的变成污水排出来。”
“应该把珠江水资源的分配,和流域城市的节水排污指标挂钩。”黄秋生告诉记者,他在建议中提出,由广东省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尽快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的珠江三角洲水资源分配体系,同时必须对珠三角大中城市进行严格的节水治污指标考核,对没有完成节水指标和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的城市,应该进行限量供水,减少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大对江河造成的污染,以解决水质性缺水的问题。同时,各大中城市必须制定近远期城市污水处理的中水回用计划及指标,在源头上减少污水量排放,内部挖潜增加供水量,以缓和城市供水矛盾。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