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性法规尽快出台
“有效保护松花江水资源和污染治理迫在眉睫。”在省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上,金凤英等几名人大代表呼吁,我省应尽快制定出台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性法规。
调查:水质改善不明显
松花江全长1956公里,汇入黑龙江。它的水量和水质关系着流域两岸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国家和省里历来就很重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2006年8月,国务院批复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222个治理项目,投资约133.66亿元。规划启动一年多来,治污项目陆续实施,对流域水质的改善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总体看,水质改善不明显,污染加重趋势并未得到根本遏制。
问题:污水处理率低
多年来,我省对松花江干流、支流水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松花江排污口进行统一治理,尽量减少排污;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实行清洁生产;加强对污染源的防治和跨界污染事故的监测;加大对排污超标严重企业的查处等。但是在我省松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方面,还没有专项的法规,一些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流域两岸生活污水处理率还较低,规划中并未要求所有县级城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流域治理效果。
建议:立法实施保护
对此,金凤英等人大代表建议,要解决松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一是在治理规划中补充松花江流域沿岸县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二是给予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资金支持。此外,要加快我省松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使我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