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保第一审批权落地
清远的乐排河顺流而下,进入广州市的花都区后有了新的名字——白坭河。
它是花都区民众赖以生存的水源,但也是长期折磨他们的梦魇。乐排河的水质一度徘徊在劣五类标准,罪魁祸首是清远境内遍布两岸的电镀厂和漂染厂。
变化从一年前开始。2007年1月份,清远市清城区成为广东省历史上第一个实行“区域限批”的行政区域。一年之后,来自广东省环保局的信息显示,乐排河全年平均水质目前稳定在四类标准,并且还在逐步改善。
广东省环保局监督管理处处长周全说,“区域限批”效果显著,在未来的环保执法中将会加大此类惩罚性措施的应用范围。一个明显的变化是,政府正刻意将企业是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估与企业能否获得银行信贷、土地挂钩,多部门的联动终于使得环保审批向“第一审批权”的应有之义回归。
毫无疑问,珠三角庞大的制造业集群正面临环保政策的空前紧缩。可以预见的是,在执政者的强大意志的驱动下,紧缩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强。
在2007年年底举行的广东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上,新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谈到广州市的空气质量时说:“谁造成的不说,关键是大家生活在一个空气质量和水质量都不太高的城市里。”外界解读认为,这是一个清晰的信号,广东未来的施政重点将是在“科学发展观”的主导下调整“经济的增长方式”。
汪洋为广东着重归纳了五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就包括“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汪洋要求,要树立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
省市初试区域限批
根据周全的介绍,广东省环保局在2007年先后确认了三个实行“区域限批”的地区。
2007年2月,广东省环保局发出《关于暂停清远市清城区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通知》(粤环[2007]19号),决定暂停清城区范围内的电镀、印染、制革、造纸、禽畜养殖等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周全说,这是广东历史上第一次对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的措施。
清城区境内的乐排河流域从2003年开始新建大批电镀、漂染、皮革等工厂。这些工厂排放的污水成为下游的广州地区引用水源的巨大威胁。2007年1月12日,在广东省环保局一封密码电报的敦促下,清远在48小时内关闭了乐排河沿岸九家非法排污的电镀厂。
事后,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解释说,当地有小规模的污染事件发生。
同样来自广东省环保局的信息显示,乐排河沿岸九家电镀厂已经全部搬迁,“并且清理了一大批皮革厂”。
流经清城区境内的另外一条河流——大燕河——也曾经对下游的佛山地区造成危害。最著名的事件发生在2006年3月份,大燕河污水形成十几公里的污染带,造成佛山市三水区停水若干小时。
大燕河上游造成污染的三家皮革厂目前已被关闭。
在区域限批期间,清远市环保局暂停了乐排河、大燕河流域的电镀、印染等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2007年6月,广东省环保局再次动用强硬措施,茂名市茂南区因此成为第二个“流域限批”的地区。根据广东省环保局再次发出《关于暂停茂名市茂南区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通知》(粤环[2007]49号),茂南区范围内的电镀、印染、制革、造纸、禽畜养殖等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将被暂停。
小东江在流入茂南区之前是三类水,但是流出茂南区后就成了劣五类水,对沿岸30万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造成威胁。
到了2007年年底,广东省环保局又将流经肇庆的独水河流域实行“限批”, 暂停流域内电镀、印染、制革、化工、造纸、养殖等耗水量大、向水体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审批。
来自环保局的消息称,独水河流域的主要污染源是众多电镀、印染、纺织等企业,包括近年来一些从珠三角盲目转移过来的产业。
“流域限批”是国家环保总局从2007年开始尝试的新的环保执法手段。当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的若干县市实行“流域限批”。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田为勇说,区域限批、流域限批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手段,将来应该成为环境管理的一种制度。
珠江流域并没有成为首批“流域限批”的猎物,但是广东省环保局官员仍旧表示,将会采用“最严厉”的方式治理环境污染。
周全介绍说,广东省环保部门去年会同国土部门、科技厅、外经贸厅,向全省69个省级开发区下文,要求没有作区域环评的开发区要在去年年底前限期补办。逾期不办,或者环保设施不到位的,今年将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其中包括区域限批”。
环保“第一审批权”
在周全看来,有了其他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合作,环保“第一审批权”的地位越发突出。
这个观点得到了两个数据的印证。一是,2007年,广东省各级环保局总共审批了88000多个项目,占受理总数的91%,有接近9%的项目未能通过环保审批。
二是,近年来广东省各级环保局受理的环评申请的项目每年以50%的速度递增,远远高于实际经济的增长。“这说明有一些企业之前没有办理环评,是来补办手续的。”
环保“第一审批权”地位的回归显然得益于环保执法力量与国土、金融机构的结合,从而对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威慑力。
深圳在2008年1月9日公布了《深圳市重污染行业减排和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在这个方案中,除了环保机构之外,其余政府部门多管齐下的治理思路贯穿始终。
比如,针对污染防治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企业,发改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其相关项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延期;贸易工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为其中的三来一补和外资企业办理合同或企业续期审批手续;公安行政主管部门不再为其颁发危险化学品使用证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予其办理资金借贷手续;供电部门可取消其电价优惠补贴,物价主管部门可批准提高其供电价格。
通过上述综合措施,政府力图实现对重污染企业的强制淘汰。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企业没有办理环评就办不到贷款,自然就会来补办环评。”环保局人士表示。
2007年7月份,深圳环保局首次将企业环保信息输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系统,有四家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因此被银行冻结贷款,涉及金额1.13亿元。
另外一个需要提及的事件是,2006年9月18日,在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的见证下,广东省环保局与广东省各市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排放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将广东省在“十一五”期间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分解到各个地市,再由各市分配给下属的区镇,直至末端的企业。
周全介绍说,如今任何项目在立项的时候必须先到环保局申请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没有排放量指标,企业肯定难以生存,而指标有限,又不可能任何一个企业都会得到满足。“以前,环评是项目的前置审批;而现在,申请排放量指标成了环评的前置条件。”
根据广东省去年实行的最新的排污费征收条例,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将被征收4倍于正常水平的排污费。对企业来说,这将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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