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丹江口水源地呼吁尽快实行生态补偿机制
“为了保证清水送北京,丹江口水库沿岸县市主动限制了发展,经济发展速度与其他地区的差距不断拉大;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和污染治理,发展成本在增大。”湖北省人大代表、十堰市委副书记王铁军表示,为了确保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呼吁尽快对中线水源区实行生态补偿机制。
为缓解包括北京在内的我国北方严重缺水危机,2002年底,我国正式批准并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为保证水源质量,库区沿岸县市关停了一批工业企业,全面实施封山禁牧,水产养殖也被严格限制。与此同时,为提高库容,增强供水能力,丹江口水库的水位将从162米上升到176.6米,届时有一部分土地将被淹没。为减少损失,库区下达停建令,各项建设投入减少,每年减少投入在1.8亿元-2.6亿元之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增长减慢,2006年库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629元,远低于全国、全省收入水平。
据相关资料显示,库区及上游的陕西、湖北、河南3省40个县水土流失面积达4.74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53.8%,年均土壤侵蚀量达到1.69亿吨。目前汉江、丹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约为1.2亿吨,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和工业废水占91%,由于地方政府水环境治理经费严重不足,水源地的污染程度正日益严重,丹江口水库水体目前处于中度营养状态,保护库区水源的任务十分紧迫。
湖北省人大代表、十堰市委书记赵斌说,以十堰市为例,其所属5县市2区都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同时又是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重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水质保护要求不相适应,面临着生存发展与保护水质的多重压力。他说,水源区经济发展是水质保护的重要前提,不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水质保护难以持久。
王铁军代表告诉记者,近几年来,不断有学者建议实行生态补偿机制,国家相关部门也发出了类似的号召,但尚缺少实际的研究和措施。南水北调丹江口水源区的现状迫切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出台优惠政策,从用水区经济效益中抽取一部分对水源区进行补助,加大对丹江口沿岸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扶持地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保证“一江清水”的可持续供应。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0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