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明确第一责任人
30日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我省要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把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列入政府和各级建设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各市、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
会议明确,对已列入国家和省“十一五”规划中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尚未开工的,年底前必须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要加快建设进度,同步完善配套管网。规划中未列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的县,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要加强运行管理,实行企业化运作。每年要对污水、垃圾处理等减排指标进行考核,并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来源:河北日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