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严控新增污染负荷 违规项目一律不批
记者从1月25日召开的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从今年起,通过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COD、二氧化硫的新增审批量,确保完成2008年全省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计划比2007年减少5.5%和6.2%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据介绍,我省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或没有经过环境容量置换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的区域,一律实行区域限批。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新增污染负荷必须通过“以新带老”或区域削减等措施予以解决,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污染治理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运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试生产,确保污染负荷得到有效控制。各类工业园区必须按要求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完成的不得批准建设入园工业项目。
省政府还明确要求,2006年竣工的污水处理厂,今年5月底前管网要达到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实现稳定规范运营;2007年竣工的污水处理厂,今年9月底前要按批复管网规模全部建成配套管网,10月底前稳定规范运营。今年年底前,所有装机容量在12.5万千瓦以上的机组,必须建成脱硫设施。已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要安装、配备二氧化硫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0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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