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生态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5年来,浙江省宁波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03年至2007年是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的启动期。5年来,我市每年下达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全面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去年2月,我市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
环保基础性工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我市持续开展“蓝天、碧水、洁静、绿色”四大工程建设。以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取得新进展,全市去年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厂11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6万吨;以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为重点的“蓝天工程”基本完成,北仑电厂5台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去年7月全部投入运行。以危险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洁静工程”全面投运,至此全市医疗废物、化工废物、电镀污泥、污水厂污泥、餐厨垃圾等实现了安全处置。
农村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去年我市安排了500万元用于50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试点补助,2493个村实施垃圾集中收集。
重点企业、行业和区域污染整治加强。去年,我市对106家污染企业责令限期治理。以污染减排为中心,环保部门相继开展了“绿剑1—5号”系列、“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后督察”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各地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19件。
生态村镇、环保模范(绿色)单位遍地开花。至今,我市共建成6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2个省级生态镇、51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和253个生态村,并成功创建了宁海、象山、镇海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目前,我市还累计建成了297家环保模范(绿色)单位。
(来源:宁波日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0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