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34座污水处理厂开建 排污也得拿许可证
13日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将全面启动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今后,市民排放的所有生活污水经处理都要达到国家标准,能够浇灌蔬菜、补充景观河道用水。
年底前,天津市将完成全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联网。同时,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市环保局对全市国控、市控重点污水源核发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各区县环保局要对区属工业水污染源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对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工业园区,停止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项目的环保审批。此外,还将实行化学需氧量减排定期核查制度。所有区县要对本区县已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的项目进行核查,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核查的要求建立一户一档,以后建成的项目,随时建成,随时建立相应的档案。市环保局还将成立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核查组,对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发现问题的责成有关项目单位限期整改。
(来源:新华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