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国力争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青海省环保部门以污染减排为核心加大污染防控力度,重点地区和行业环境治理持续推进。经国家环保总局核查,2007年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虽比上年有所增长,但增幅均明显回落,化学需氧量增幅回落3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增幅回落2个百分点,控制在了国家下达的总量计划之内。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环保部门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全力以赴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各项措施。一年来,省环保局分别与青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个重点企业签订了"十一五"燃煤电厂脱硫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企业脱硫设施建设、小火电机组关停的责任和时限。认真落实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现场监察、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清洁生产审核等综合措施,加强污染源动态监督和削减量核定工作,对所有污染减排工程项目逐一清查,对9家二氧化硫和10家化学需氧量重点排放企业实行现场核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23台(套)废水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和14台(套)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正在加紧组织安装,33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和110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完成了监测工作,20家二氧化硫和37家化学需氧量重点污染治理企业治污工程进度明显加快。
与此同时,坚持实行浓度和总量双考核,强化重点污染源达标考核工作,109个重点考核企业达标率巩固在85%以上。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向全省80多家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实现了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和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依法排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对18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6家企业签订了审核合同,5家企业完成前期工作。严格铁合金、电石、电解铝行业准入环保检查认定。积极组织开展城镇饮用水源地环保规划、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危险废物、进口废物的风险评估和环保考核管理有序推进。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实施了《青海省"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青海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工作规定》,组织成立了城市环境管理专家库,西宁市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中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到81.1%。黄河干流唐乃亥断面、官亭断面(省界)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均为优良。
(来源:中国新闻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