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综述
最新的数据显示,钱塘江流域三类以上的水质监测断面比例达到七成以上,比2004年同期提高17.8个百分点。
这让占全省人口三分之一的流域百姓松了一口气。对于他们来说,2004年夏钱塘江首次暴发蓝藻带来的恐慌,记忆是那么深刻。水危机直面而来,环境部门的调查揪紧了沿江人民的心:钱塘江流域的污染物排放,已大大超过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
水是工业化的命脉,但更是人类生存须臾不能离开的生命线。围绕水资源的问题,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短兵相接,已经没有任何回旋余地。省领导的话切中其害:“如果上项目、搞工业的结果是一片乌烟瘴气,如此换取的GDP又有什么意义!”
承诺·决心
顺民心,应民意,打造生态浙江,首先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和问题最突出的污染整治入手。
2004年10月,省政府提出:用3年多时间,集中力量解决各地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使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
一场环境污染整治的大风暴——“811”行动,就此在浙江大地拉开序幕。让天蓝水绿,成为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庄严承诺。
全省的污染点和面第一次如此细致地被摆在桌面,条分缕析。污染整治的版图上,重点落在以钱塘江水系为主的八大水系和平阳水头等11个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涉及化工、医药、制革、印染、味精、水泥、冶炼、造纸等8个重污染行业,573家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企业以及27家钱塘江流域氨氮排放重点源企业。
这是一场异常艰巨的攻坚战。省委、省政府下了铁的决心,使出了铁的手腕。2005年初,我省把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环境质量水平等指标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各类评优创先活动中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
这3年,是我省环保立法进程最快、出台文件最多的3年。先后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等15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若干意见》等20多个综合性文件。
根据各地的实际,地方政府也进一步完善了环保执法制度保障体系,如温州市出台了电镀行业环境监管责任追究规定,建立了专管员制度;东阳市推出了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承诺制等6项制度。
“不惜用真金白银来还环境欠债!”3年来,仅省财政直接用于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资金近20亿元。
(来源:浙江日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