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价是为节水?全国人大代表认为说法太牵强
广州污水处理费拟升价0.1元/吨,全国人大代表调研时质疑其“目的”
本报讯 记者吴彤、戚耀琪,通讯员林强报道:昨天,广东选出的18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到广州市物价局调研物价。不少代表认为,通过提高收费来控制居民用水,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上月召开的广州市物价工作会议传
出消息,污水处理费拟从每吨0.7元上调至0.8元或以上。这意味着,虽然自来水价格并未上调,但因为收取水费时要缴纳每吨0.7元的污水处理费,今后市民交水费实际上每吨要多交0.1元或以上。
昨天,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表示,提高污水处理费将是今年物价上涨的重点。“国内发达城市,如北京目前的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0.9元,广州正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和国家的要求,把费用从0.7元提高到0.8元。调高收费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居民节约水资源,促使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减少污水排放。”
通过提价来提倡居民节约用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钟启权质疑,这种说法的“节约”概念不强,提价的原因也过于牵强。全国人大代表李秉记认为,排污收费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其根本目的是促进企业等排污行为主体节约资源,积极治理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收费本身不是目的。地方政府应当意识到,排污费并不是越多越好,排污费与污染物排放量同步增长更是歧途”。
有代表指出,最佳的污染治理模式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排放量在持续高额的收费压力下出现负增长,进而带动排污费负增长。另外,对于超标排放应定义为违法行为,给予法律制裁和行政罚款,不能仅靠征收超标排污费进行约束。
也有人大代表担心,若污水处理费上调,那么自来水价格实际也相应上涨,加大居民生活压力。罗家祥回应说,水价改革会阶梯式进行,进一步理顺区域供水价格体系。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