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加强重点流域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河南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水环境质量达到近十年最好水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89.3%
河南省委、省政府近年来把加强污染防治、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列入向人民群众承诺办好的10件实事之一。2007年,省委、省政府把污染负荷较重的卫河、惠济河、贾鲁河3个流域,氨氮排放量较大的化工(化肥)、医药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电力3个行业,以及133个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列入10件实事。一年过去,环保部门围绕这一要求努力开展工作,全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政府挂牌督办专项督促检查
河南省近几年来一直把加强重点流域、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任务。为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办好10件实事的要求,全省采取了签订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政府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公布违法企业黑名单、召开现场会、专项督促检查、分类指导服务等多项措施,截至去年11月30日,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年初计划依法关闭取缔重污染企业和生产线150家,实际关闭186家;355家限期或停产治理企业,有304家完成治理任务,有51家分别依法实施关闭、停产治理或限产限排。其中,卫河、贾鲁河、惠济河流域应关闭1家企业,已关闭到位;深度治理54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41家,依法实施关闭、停产治理或限产限排13家。化工(化肥)、医药、电力行业计划关闭37家企业,实际关闭69家;深度治理111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84家,依法实施关闭、停产治理或限产限排27家。
国家和省确定的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是动态的指标,随着污染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这个指标要求也在逐步提高。2007年,河南省卫河、惠济河、贾鲁河河流水质综合达标率为73.9%,达到了省政府确定的水质达标率大于或等于70%的要求,水质得到明显好转。就全省而言,水环境质量达到近10年来最好水平,2007年与2002年相比,地表水状况从中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
饮水安全是河南省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2007年,全省各省辖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了现状调查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工作。从2005年到现在,各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3年达标率为100%。重点领域实现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化工(化肥)、医药、电力、水泥、造纸等行业,是河南省污染比较严重的行业,这些行业企业普遍存在数量大、规模小、产业层次低、技术水平落后、能耗物耗高等问题。省委、省政府采取“以关促治”、“以关促调”的方针,依法取缔关闭了一大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浪费资源能源的企业,不仅大幅度削减了污染物排放量,而且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河南省的污染防治工作也逐步走在了全国前列:一是较早提出2010年前全省燃煤电厂全部进行烟气脱硫改造。二是截至2007年12月28日,全省机械化立窑水泥生产线全部关停到位,在全国较早完成关闭机械化立窑水泥生产线的任务,提前实现了国家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关闭落后机械化立窑水泥生产线推动了大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建设。目前,全省水泥总产能85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能达到7300万吨,占水泥总产能的85%,比2004年提高46.3个百分点。整个行业生产工艺水平得到提升,产品质量得到改善,达到了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和资源节约的“三赢”效果。截至2007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3%,比2004年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尤其是机械化立窑水泥比较集中的区域空气降尘浓度显著降低,与去年初关闭前相比,新乡辉县市城区降低了64.0%,南阳蒲山镇降低了74.1%,许昌市无梁镇降低了51.4%。
城城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
污染减排是国务院下达的约束性指标,河南省采取了工程减排、政策减排等一系列措施。在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实施污染防治工作。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2007年河南省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了“在全省所有城市和县城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目标,有效减少了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目前,全省所有市、县(市)均出台了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和标准,并开征了污水和垃圾处理费。2007年前三季度,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84.91%(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69.56%)。这些管理机制的出台和完善,为推进建立运营长效机制,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8年省委、省政府继续把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列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求办好的10件实事之一。具体内容包括: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完成24家电力企业脱硫工程建设和150家铁合金、刚玉、电石企业的污染治理任务。继续加强对贾鲁河、惠济河、卫河流域污染的专项整治,通过3年的整治,实现水质明显好转。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形成减排效能,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争取开工20个县级生活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升级改造工程。加强饮用水源地安全建设,完成113个饮用水源地规划编制,对53个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项目,实施搬迁、停产治理或限期治理。
(来源:中国环境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