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企业排污要花钱买指标
长期以来靠无偿分配获得的排污指标,太湖流域内的企业要花钱购买了。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昨天联合下发通知,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太湖流域包括我省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镇江的句容市,我市的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排污单位则指直接向环境排放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并占用排放指标的生产经营企业。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起,太湖流域对直接向环境排放且占用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的排污单位征收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费。其中,污水处理单位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2600元/年.吨;纺织染整、化学工业、造纸等6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吨。
通知明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总量、排污申报及削减比例,在每年3月底前核定、下达排污单位当年可使用的排放指标,并向社会公示。
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是指政府将排污指标有偿出让给排污单位,并允许排污指标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将使企业珍惜有限的排污指标,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促进太湖流域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
(来源:南京报业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