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府河一龙治水彰显大部制地方推手
尽管中央大部门制改革还在酝酿中,地方一些部门已经开始尝试整合改革。
日前,《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成都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结构为目标,开展了多项把密切相关的职责集中在一个大的部门统一行使的改革,机构变革很快取得实效。
“一龙治水”
2月21日,《人民日报》系列调查之《成都“大部门体制”改革:一条河,不再五家管》的报道中写到:流进成都后,府南河就分属几家管理:水利局管农村段,市容环卫局管河流下水道,市政公用局管河道,府南河管理办公室管府南河综合治理,国土局管地下水。这样的体制,让成都本已十分棘手的水环境问题雪上加霜。
“行政管理体制僵化,分工过细、职能交叉,对接不清、空间模糊,有利就干、无利就躲。本来应是‘九龙治水’,结果却是龙多不治水,行政管理体制非改不可了。”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李声宙说。
据了解,类似的尴尬,林业局和园林局也常遇到。于是,成都市委、市政府开始了大刀阔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05年2月6日,撤销农牧局,设置农业委员会;2005年11月10日,撤销水利局,组建水务局,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产渔政;2006年1月20日,撤销交通局,组建交通委员会,统筹管理城乡运输与公共交通;2006年10月18日,撤销林业局和园林局,组建林业和园林局。
据成都水务局一负责人介绍,过去成都在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投了不少钱,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和防汛保安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城乡分割,多“龙”管水,政出多门。
水源地不管供水,供水不管排水,排水不管治污,治污不管回用。而在水务局成立后,全市城乡全流域实行“一龙治水”,区域内42条中小河流全部纳入治理范围,水环境监测控制水平大为提高。
据了解,新组建的成都市水务局将全市的防洪、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以及河道、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所有涉水事务实行城乡统一管理,水务管理的一体化,结束了“多龙管水”的局面。通过统筹考虑城区防洪和环境用水,将原来当作“水害”放走的雨洪水进行科学调配,2005年利用雨洪水近2亿立方米,冲洗城区河道淤泥近10万立方米,有效地改善了城区河道水质。这之后,成都连续碰到大雨,而下穿隧道再没有被淹过。
破冰前行
大部门体制将直接影响到现实的部门利益,这也将是此项改革面临的最大阻力和难点。也成为专家们普遍担忧的一个问题。
在大部门制改革的道路上,成都实施的几次“手术”让机构变革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改革仍然存在很大阻力和障碍。据知情人士透露,职能整合的面越广,所触及的部门利益越多,受到的干扰就越大。“一些部门把部门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不愿交出管钱、管审批的权限。”
改革从来都不是在和风细雨中进行的,无疑是充满了复杂的利益博弈和激烈的权力角逐。大部门体制是解决部门利益膨胀和冲突的极端手段,通过减少部门数量,整合机构职能,达到消弭部门利益膨胀的目标。
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大部门制的改革,应按循序渐进原则,逐步解决当前行政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一些根本性问题。要选择试点部委,积累经验,逐步推进。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大部门体制改革首先应该从职能交叉突出、外部反映呼声大的一些部门开始。因此,以大部门体制为核心的政府机构改革需要目标明确、通盘规划、稳步推进。
此外,大部门体制改革是否会引发权力过于集中的“连锁反应”也令专家担忧。专家认为,这项改革必须有相应的监督机制予以配合。汪玉凯指出:“从更深层次来看,大部门体制改革将涉及和涵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系统,要考虑党的权力和政府权力的对接,这个问题非常关键。”汪玉凯说,“应当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纳入政治体制改革框架中,这样更能从结构上进行深层次调整,因而更具有长远性。”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