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黑龙江省所有城市污水处理费均调至0.8元/吨
2月26日电 25日,记者从2008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黑龙江省环保工作将以污染减排和生态保护为重点,重点抓好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项目建设,建成省市两级污染源监控中心。
今年,黑龙江省继续将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达标的地方和企业给予严肃处理。从今年开始,上一年度污染减排计划没有完成的市县,在次年暂停审批增加同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今年,列入松花江《规划》的项目年内必须全部开工建设,已建成的要满负荷运行。黑河市、抚远县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开工建设;哈尔滨、大庆、七台河市要安排城市污水回用工程,所属县2010年底前必须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阿城区、双城、肇东、富锦、海林市、肇源县、宾西镇等重点地区今年要形成减排能力;全省所有县级市2009年底前必须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据悉,按照建设部要求,全国城镇都要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今年,全省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费都要达到0.8元/吨,达不到的城市,本级财政要出资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来源:东北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