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建设环境优美省会中心城市
福州市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中心,强化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各项环保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2004年9月以来,福州市委、市政府在国家卫生城市和通过环保“一控双达标”验收的基础上,先后投入110亿元实施蓝天、碧水、绿园、安静、洁净五大工程,并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荣誉称号。以此为起点,福州市又跟进实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年持续改进计划,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福州重视城市功能的合理调整,先后建设形成金山、青口等特色工业集中区及一批县域工业集中区;将中心城区工业企业分期分批搬迁,共搬迁改造和关闭500多家重污染企业;先后投入20多亿元建成快安等5座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着力改善市区内河和西湖水环境质量,主要内河河段、西湖彻底告别黑臭现象;积极开展保持“一级空气”管理工作,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率先实现医疗废物及其他危险物集中焚烧处理或安全处置,规范性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几年来,福州通过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02年以来,在全国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福州“城考”综合成绩保持在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的前10名。环境综合整治成绩连续几年位居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前10位、全省9地市第一名。2000年至今每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均大于93%。闽江、敖江各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均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同时,福州市不断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先后建成一批县(乡)污水处理厂和环境优美乡镇等。
近年来,福州市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等环保专项行动中,共出动3万多人(次),检查企业9000余家,查处违法企业近600家,受理“12369”投诉5万多件,办结率达97.8%;对重点环保信访采取“回头看”,逐条逐项进行排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同时,全市先后建成福州环保展示大厅等环境宣传基地,成立福州市环境新闻工作者联谊会等环保志愿者组织,创建了一大批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投资近千万元,建成福州市环境监控中心。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系统,组织开展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环境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战斗力。此外,还建成福州市环境科研网、环境监测网,成立环保产业协会、环境科学学会,建成福州市环保专家库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等专家队伍。
在争创一流环保业绩的同时,努力建设一流的环保队伍。2002年福州市环保局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被评为全国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荣获全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福州市排污收费监理所被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单位。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20多人(次)获得国家、省、市级各种荣誉称号。
(来源:环境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