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4月1日起全部在线监测
2月26日讯 自4月1日起,山东全省正式启用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记者今天在省环保局获悉,全省正式启用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后,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到期未安装设备、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而未更换或升级的将被视为不达标,污染物削减量视为零;城市空气自动站未按期完成的,该市空气质量视为二级以下。
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能够自动、全天候地记录被监测的水质和空气质量。为此,2007年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营管理意见》,确立了“四统一、两分级”环境自动监测建设、运营和管理模式。“四统一”,即统一监测指标、统一监测设备调试和校正标准、统一监测数据传输方式、统一监测数据确认,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两分级”,即实行分级建设、分级管理。
截至2008年1月底,山东省1029家省控重点监管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共需安装自动监测设备1251套,已有1005家企业安装了1206套,平均安装率为97.7%,已联网945家,平均联网率为91.8%。省和17设区城市、141个县(市、区)环境监控中心已初步建成。目前,全省已经安装自动在线设备共1297台,占安装计划的97%。
从4月1日起,山东省正式启用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并将监测数据作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依据。
据悉,正式启用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后,山东省将按照监测的数据来对相关地区、单位和企业实施奖励或处罚。
(来源:大众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