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企业开征排污指标费
从现在起,江苏太湖流域和电力行业的部分企业不得不直面一项重大政策变迁:长期靠无偿分配获得的排污指标将要“花钱买”了。
记者获悉,江苏省将在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江苏省物价局、环保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宣布,两则试行管理办法即日起正式施行,开创了我国“排污指标费”征收之先河。
据江苏省物价局介绍,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太湖流域首先在纺织染整、化学工业、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制造(味精和啤酒)、污水处理行业开展“排污指标初始分配有偿使用试点”,对直接向环境排放且占用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的排污单位征收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污水处理行业每年2600元/吨,其他行业每年4500元/吨。
在电力行业,首先针对二氧化硫的“增量”指标(2007年底前投入运行机组实际排放二氧化硫超过核定指标的差额部分,以及今年1月1日后新投产机组排放二氧化硫需占用排放指标的部分)收取“指标费”,拟定的收费标准为2240元/吨。
记者了解到,“指标费”价格主要按照三个原则确定:
一是符合江苏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境质量要求;
二是结合环境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恢复成本测算;
三是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附加费用。
据悉,今后江苏企业买排污指标收上来的费用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主要用于污染减排工程、污染监控设施、环境监管能力、排污权交易平台等建设。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