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启动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
3日起,哈尔滨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活动正式启动,目前污染源普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初步确定应普查污染源37647家,其中工业污染源8567家,生活污染源29061家,集中式污染源19家。
据了解,本次污染源普查的对象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个方面。哈市初步确定应普查污染源37647家,其中工业污染源8567家,生活污染源29061家,集中式污染源19家。初步确定应查农业污染源29035家,其中种植业污染源13077家,水产养殖户15985户。同时,按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要求,哈市已经对国控、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007年的排污状况进行了实地监测,共监测国、省控大气污染源13家(一年两次),监测国控水污染源7家、省控水污染源17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家(一年4次)。为保证污染源普查中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准确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悉,本次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与“十一五”总量削减任务、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排污收费等工作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性收费的依据。
对于污染源普查对象如有出现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推诿、拒绝或者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个体经营户或单位有迟报、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