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力争3年解决湘江污染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湖南市州环保局长会上获悉,2008年,湖南将全面启动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力争用3年时间解决湘江水污染问题。这是今年湖南省环保11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
全面启动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
湖南省副省长刘力伟在市州环保局长会上表示,“一江两区三市”(即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清水塘和水口山工业区污染综合治理、长株潭城市群)是污染整治重点。据了解,目前,《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近期将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
湖南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在会上要求,整治行动中,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不符合国家和湖南省产业政策的企业将一律取缔。对治理无望或实施停产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关闭。对已列入国家和省淘汰退出的工艺、设备、产品和企业名录的企业,在限期内淘汰退出。对已经环保部门审批,但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超标严重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生产规模较大,部分污染因子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或达标排放后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因环境容量限制需要进一步削减污染总量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对位于敏感区域、扰民严重、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有计划地实施搬迁。
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保障饮用水安全
同时,湖南还将开展推进以保障饮水安全为重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长株潭等6个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将率先进行水质全分析监测。开展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源地调查及评估。建立饮用水源应急处置预案和管理制度,严密监控。推进以全省造纸行业污染整治为重点的行业污染整治。推进以清水塘、水口山为重点的区域污染防治。彻底关闭、淘汰这一地区污染严重、整治无望的涉镉、涉砷、涉铅企业,停产整治和限期治理一批超标排污企业。
分期分批启动实施113个污水处理项目
近期,湖南省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年行动计划,拟投资140亿元,分期分批启动实施113个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项目。
省政府要求,工业园区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园区内废水实施集中处理。凡是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县市、企业或园区,视同未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限批”。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