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南宁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出台
今后,政府将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27日,我市出台了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方案中对节能减排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规定,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鼓励环境友好企业等,甚至连老百姓身边的节能小事也被列入了实施方案,以帮助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机关空调温度夏天不低于26℃
政府机构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被列入方案显要位置。方案要求各机关单位制定和实施适应本单位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南宁市将采用低成本改造措施,分期分批对各级机关办公楼空调系统实施改造,优化系统运行、安装调节装置、完善运行管理制度等无成本或低成本的运行节能措施。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广蓄能节能技术,加大水蓄冷或冰蓄冷中央空调系统的改造力度。规范政府机构用能行为,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建筑必须采取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
同时,发展资源节约型服务业,倡导科学消费。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展节约用电、用水、用气等节能减排活动,到2010年,住宿餐饮业实现万元营业额节电18%,节水15%。充分发挥服务业对消费行为的引导作用,用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方式的变革,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的理念和文明、节约的消费行为。
高能耗企业用电价格提高
根据方案,南宁市将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政策执行力度。对列入自治区公布执行差别电价的72 家淘汰类高耗能企业中的企业,在现行电价基础上,2008年1月1日起提高到0.2元/千瓦时。属于限制类企业的,2008年1月1日起提高到0.05元/千瓦时。
同时还要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对于科技含量高、耗能小、无污染、经济效益好的项目,积极保障其用地需求;对于限制类的能耗高、污染大的项目,凡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金融机构不予贷款。
南宁市将按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种方式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引进和研制开发节能减排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对国家鼓励发展的低能耗低污染先进技术、产品和生产能力项目,金融、税务等部门将根据有关政策提供信贷、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在淘汰期限内的有关项目,金融机构将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提高供电价格。
部分产业园区要建污水处理厂
方案对污水处理、废水排放等方面的工作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十一五”期间,全市将完成江南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琅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以及6个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总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超过70万立方米,到2010年可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60万立方米,形成COD削减能力4万吨。水环境容量有限以及入园产业较大的明阳工业园区、六景工业园区、南宁—东盟经济园区、隆安华侨经济园区要开工建设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形成减排COD1万吨的能力。
全市17家制糖生产企业今年要完成制糖废水生化处理工程建设。今年,全市制糖企业要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废水排放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实现COD减排5000吨。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