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试点排污指标有偿使用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环保厅近日宣布,从即日起将正式在太湖流域实行COD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和在全省电力行业推行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实行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制度所收的专项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
江苏省太湖流域COD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将主要在纺织染整、化学工业、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制造(味精和啤酒)等六大主要行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行业开展。所有六大生产经营行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行业,在年初根据企业全年的排污量,一次性购买全年的COD排放指标。其中,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6个主要行业每年购买每吨COD排放指标的收费价格为4500元,而集中式污水处理行业每年购买每吨COD排放指标的收费价格则为2600元。
在江苏省全省电力行业中实行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则是每年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和下达排污单位当年可以使用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到了年底再算总账,对未超过排放指标的企业,不征收有偿使用的费用,而对于超过排放指标的企业,则征收有偿使用的费用。另外,一些新建的燃煤发电机组,原先并没有排污许可证所规定的排污指标,新增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也必须实行有偿取得。
太湖流域COD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试点的范围为苏州、无锡、常州3个省辖市和镇江市所辖的丹阳市全部行政区域,还包括镇江市所辖的句容市、南京市所辖的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域内,对太湖流域中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直接排放污染物并占用排放指标的生产经营企业。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郭亮编辑,200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