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今年实施新的追缴排污费制度
超标排污费最高提高三倍
本报讯记者 文聪报道:“从今年开始,东莞将实施新的追缴排污费制度,个体工商、工厂如超标排废水,将按超标倍数追缴超标排污费,最高可追缴四倍,比以前提高了三倍”。东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追缴排污费制度将与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控系统联系起来,环保部门会把记录下来的排污情况作为追缴费用的依据。
以往违法成本较低
据了解,去年7月10日,环保部门在道蟯东发造纸厂新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找到一条暗管直径约70厘米的水泥管道,该厂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预埋的暗管直接排入南丫河。后经该厂负责人供称,暗管是利用以前鱼塘的涵管,把涵管直接埋入河中约10米水深处。工厂每天产生的造纸废水约有7500吨,只有3000吨废水经过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其余4500吨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经暗管直接排入河道。
“根据国家以往的法规,这种违法排污的行为最多也只是受到10万元的处罚和追缴一倍的超标排污费,这115.14万元的超标排污费与巨额的利润相比较,企业守法的成本大大高于违法成本,因此导致违法企业常常抱有侥幸心理。”东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新的追缴制度将改变这一现状。
新法提高违法成本
据其介绍,新的追缴排污费制度规定,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会被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者,导致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将按照超标倍数加倍追缴标准排污费。超标倍数不足一倍的,按一倍计算;大于一倍的,按实际倍数计算,最高不超过四倍。
“按照新制度算的话,东发造纸厂被追缴的排污费可达到500多万元,这种震慑力远大过于从前。”该负责人还表示,去年东莞一共追缴了企业偷排、直排的排污费259万元,如参照新制度,去年所追缴的排污费会远远超过这一数字。通过这些比较,可看出新制度的实施将加大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纠正“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
谁排放超标谁埋单
据悉,新的制度还规定,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排放污水,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接纳标准,已缴纳了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而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接纳标准的,则应当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一倍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有关负责人称,现在东莞正在建设九大工业园区,污染企业进入园区之后,将污水集中到污水处理的中介单位并缴纳一定的污水处理费,之后污水的处理工作由中介单位解决。如果中介单位处理之后的污水还超标的话,超标的费用就由中介单位埋单。此外,因东莞市镇两级的行政结构,且东莞市环保局的人手不足,因此新的制度里也明确了排污费的征收主体,规定市局可以委托镇(街)环保分局征收排污费。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