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到2010年底 兰州市污水处理率不能低于80%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5日讯)为确保甘肃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的顺利实现,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批转了省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促进全省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产业化运营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10年底,我省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兰州市不低于80%),已建成和在建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实现正常运营。
《意见》规定,要全面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必须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加强指导与协调。省府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来源:兰州日报,作者:记者吕晟君,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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