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污水处理厂无法如期完工,5责任人被问责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7日讯)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政府启动问责制,对推进龙塘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不力负有责任的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琼山区政府等单位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这是记者今天(4日)从海口市政府获悉的。
据悉,龙塘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是海口市政府2007年承诺为民办实事的27件实事之一,按原要求应于2007年底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但由于在选址、征地等环节上,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琼山区政府、龙塘镇等单位负责人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协调不力、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原因,致使项目选址一变再变,项目用地久征不下,开工日期一拖再拖,导致该项目无法按期完成。
今年年初,海口市政府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龙塘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延期问题启动问责,决定对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琼山区、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龙塘镇等单位的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令作出检查”的问责处理。
据海口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问责是今年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期间的首次问责,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务必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改变机关作风,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政令畅通。今后,如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海口市政府将加大问责力度。
(来源:南国都市报,作者:记者刘艳,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