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水务“谁当家”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9日讯)在城乡水务管理职能归属最终确定之前,多个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向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深水区”迈进。
北京市水务局局长程静4月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在水利局的基础上,将城镇供、排、节水职能统一,实现了农村水利向城镇水务的转变和工程水利向资源环境水务的转变。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截止到2007年中期,全国已经有60%的县镇进行了水务体制改革,全国成立水务局或由水利局承担统一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行政区达到1429个。
“水务城乡统筹谈了很多年了,但是试点的各地模式不同。”清华同方水务工程公司资产管理副经理潘立本向记者表示,无论是环保治污,还是城乡统筹供水,都必须解决一个“谁当家”的问题。
地方先行
程静总结北京的经验是,将城乡供排水以及水源等水务工作“一条龙”式统管,提高了行政效率。更重要的是,水务局从水源到排水、再利用全过程实行监管,可以逐步实现“谁污染谁补偿”的循环水务工作目标。
与“北京模式”相类似,目前多数成立水务局的地方采取“由农村水利向城镇水利的转变”,因此在机构设置上仍坚持农村和城镇两元化的办法:城市有供排水公司、水源地、污水处理企业;农村有农民水务合作协会代管农村的地下水源、自来水、污水处理等功能。
北京已经有400多个农民用水协会和1万名农民管水员。城市供排水公司使用农村水源时要向农村付费,同时将农村污水处理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农村也结束了无污水处理的状况。
这样,水务局可以统一协调水务资源。例如,水务局可以将循环利用后的中水用来城镇绿化,又可以利用城市水源向农村供水,减轻农村对地下水的抽取。
但是已经实行水务局制度改革的地区在水资源调配上仍有一定制约之处。例如,城镇供排水体系和主管农村水利的水利局机构合并后,有的地区仍是“换汤不换药”,机构协调程度不够。另外,农村和城市水务仍是相对分割的两个水资源体系,“一体化”实现程度不够。
“上海在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方面有新的尝试,”上海排水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费敏捷表示。
费敏捷认为,目前供排水有城乡界限,城市污水处理厂开工不足,污水收集力度不够,而农村则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应该打破城乡界限,逐步建立企业化运作平台下的城乡水务统筹。
上海城投公司的环境投资机构已经收购了几个乡镇的农民水务协会机构,希望通过公司收购的方式,逐步将农村水资源和排水业务纳入城市供排水系统,真正实现城乡统筹。
“谁当家”的问题
目前多数地方组建的水务局都是以原水利局基础组建。在推行“农村统筹城市”的水务模式中,水利部门指出目前水务管理体制是“多头管理”,应该改革:水利部门管江河湖泊等水源地和农村水利、防汛抗旱;规划部门负责水利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城市供排水以及城市地下水;排水污水处理由环保部负责;城市饮用水卫生标准由卫生部门负责等。
“主管城镇水务工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此并不认可,”多家水务公司代表在就“谁来管水务”的问题谨慎表示“不便评论”。
水务公司代表介绍,多数西方国家采取独立第三方监督机构的形式来对水安全、水污染等问题进行监督,并出具公允的审计报告。一些水务公司代表担忧,假如以“一条龙”式管理模式将水资源的分配、增值、处理、投资等全部工作集中在水务局手中,会造成水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张悦去年7月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水资源应该坚持多家分管,协调工作的机制,不能退回行业管理的老路上去。应该看到一些城市水利工作逐渐弱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认为以城市供排水公司去统筹农村供水问题更为可行,这样既可以解决农村污水治理等问题,也可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务专家肖绍雍表示,城镇水务管理职能应保留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因为,目前房屋、公路等任何城市建设体都离不开供排水工作。另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加强城乡统筹建设,包括城乡土地统筹、水资源统筹、建设统筹等问题。
济邦咨询研发部经理王会峰表示,城乡统筹供水的主要责任还在地方政府,由于需要多个职能部门(财政、建设、水利、物价等)的密切配合,由哪个部门单独负责均很难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叶枫,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