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太湖新标”倒逼250家企业,列入限期治理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9日讯)从江苏省苏州市环保局最新获悉,对照“太湖新标”,经过全市各地排查,苏州市将有250家企业列入2008年度限期治理名单,这将有力地促进我市今年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也有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太湖新标”——《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环保标准,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范围包括苏州市在内的太湖流域地区,是近几年中我省出台的第三个严于“国标”的地方环保标准,涉及纺织染整、化学、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制造六大行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突出了对氮、磷等主要污染物的控制。
对照这个新标准,目前,我市有250家企业列入2008年度限期治理名单,具体的行业分布是:污水处理厂54家,纺织染整企业113家,化学企业36家,造纸企业2家,钢铁企业3家,电镀企业38家,食品制造企业4家。按照排放的现状来看,化学需氧量(COD)一项指标未达到新标准的需要限期治理的企业238家,化学需氧量(COD)已经达到新标准,但氨氮和总磷指标尚未达到新标准的限期治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2家。
据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按省里要求,从6月5日起,超标排放企业将被责令停产整顿,违反规定者还将受到严厉处罚。
(来源:苏州日报,作者:金根,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