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双三十”监测方案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9日讯)河北省环保局日前出台了《“双三十”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污染减排监测方案》,明确监测内容、项目、技术规范、频次和报送时限等监测规范,为“双三十”和重点企业减排目标考核提供了技术支撑。
《“双三十”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污染减排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具体的监测对象,其中包括30个重点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污水处理厂。此外,还将对30个重点县(市、区)域内的726家河北省环保重点企业、30家重点企业和污染减排工程项目进行监测。
根据监测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市级环境监测站将承担主要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重点县(市、区)域的726家省环保重点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30家重点企业及污染减排工程项目的监测,其中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机组由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监测。各重点县(市、区)于6月底前建设完成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并与省、市两级环境监测部门实现联网。
(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记者刘力敏,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