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亟待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14日讯)2008年4月10日-11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研讨会在陕西省汉中市召开,与会领导、专家、学者等100多人就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探讨。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国家合理配置水资源,缓解京津和华北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陕西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地,秦岭以南的陕南地区大部分处在丹江口水库的上游,涉及宝鸡、汉中、安康、商洛和西安5个市的31个县(区),年流入丹江口水库的水量290.7亿立方米,占丹江口水库多年平均入库水量的70%以上。
陕西省近年来为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做出了不懈努力并取得了积极进展。据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局长张秦岭介绍,主要有三方面的重点进展:一是制定了《陕西秦岭生态功能保护规划》,出台了保护水源、限制污染企业的许多政策。截至2007年底,关停排污不达标企业65家,废水达标排放率由59%提高到87%,污水排放总量减少近35%。二是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林草、田园路村综合治理。"十五"以来,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已开展重点治理的小流域有870条,投入建设资金30多亿元,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14平方公里,提高治理程度21%,水土保持措施年均拦蓄泥沙总量3700多万吨。三是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截至2007年底,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461.4万亩,荒山造林403.1万亩;建立自然保护区19个,面积3456平方公里,区内森林覆盖率较"九五"末提高6个百分点以上。这些措施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有了较大的改善。
然而,南水北调水源区保护工作仍面临着重重困难。一是水土流失严重,生态功能下降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员穆兴民指出,陕南地区水土流失面积达3.43万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54.1%,汉江上游秦巴山区面积仅占长江流域的4%,但每年流入长江的泥沙达1.2亿吨,占长江总输沙量的12%。严重的水土流失更导致土地石漠化、土壤肥力下降、水库淤积、面源污染加剧。
二是水源区治理和保护工作的投入严重不足。陕南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长期以来靠"吃财政饭"维持,导致水土保持资金投入不足,生态保护工作效果降低,进展缓慢。汉中市水利局局长董春元表示,汉中11个县区中有5个国家级贫困县,4个省级贫困县,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393元,低于全国4140元和陕西省2645元的水平,每年政府还要从有限的财政中挤出资金扶持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项目,压力之大,可见一斑。汉中市4年近期项目总投资只有2.003个亿,还不及下游水源区一个县的投资。
三是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当地群众生存权、发展权矛盾突出,影响了当地政府和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陕南人民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和牺牲,经济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安康市白河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及丹江口水库尾水区,白河县水利局局长戴兴林告诉记者,2006年南方某企业曾准备在白河县投资兴建年产60万吨的水泥厂,但白河县政府出于保护汉江水源不受污染的考虑婉言谢绝了,而县内丰富的铅锌、金、银、硫铁等矿产资源县委、县政府也坚决不予开发,仅此一项年经济损失达5个亿,财政减收近5000万元。此举在群众中颇有争议,非常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针对这些困难与问题,许多专家、学者提出应尽快建立"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他们认为,可以采取国家投入和受水区筹资相结合的办法,建立稳定的生态补偿机制。国家投入主要通过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 国家应把全国性的生态补偿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受益区筹资主要是建立水资源费征收返还机制,对供水受益区按供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并返还水源区。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中央政府协调监督下的利益相关方生态补偿的自愿协商和市场交易制度。张秦岭表示,国内许多地方已开展了类似尝试,如浙江省东阳和义乌两市2001年首次签订了城市间协议,东阳市将境内横锦水库5000万m3水的永久使用权让给义乌市,成交价格是4元/ m3。
此外,专家、学者们的建议还包括:实行永久性粮食补助制度,对25度以上退耕地每亩地每年补助粮食150Kg,以确保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国家应将陕西省汉、丹江流域列为水源保护的重点区域,加大对水源保护项目投入,并纳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体规划,统一安排,确保水源保护工程与中线调水工程总体进度协调一致;陕西省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汉、丹江流域以及浅山丘陵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有机农业,切实有效防治面源污染。
全球水伙伴中国委员会主席董哲仁强调,"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大事,资金投入应由保护方和受益方共同分担。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工作极为复杂,必须明确补偿范围和补偿主体,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探讨和搭建补偿机制。必须摆脱计划经济时代的老观念、老思路,不可凡事朝国家伸手。此外,他还指出,水源区水土保持工作应做到细处,比如学习北京市三道防线的优秀做法,分区、分类治理水土流失,而基建项目也可进一步细分。
(来源:新华网,作者:记者耿凌楠、陈钢,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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