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对64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限期整治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17日讯)今年,四川省将对64家在建和负荷不足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实行限期整治,以确保为2008年COD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作出应有贡献。这是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四川省环保工作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2007年四川城镇生活污水实际处理量为6亿多吨,实际处理率为50%多。同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收费不到位,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有的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负荷不足50%。
据此,四川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负总责。政府既是城镇污水处理的重要投资主体之一,也是责任主体,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同时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专业性公司参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
据了解,在此次限期整治行动中,有45家在建污水处理厂将分别于今年6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06年1月1日后建成但运行负荷未达到60%的6家污水处理厂必须在今年12月15日前达到60%;其余13家在2006年1月1日前建成但运行负荷未达到75%也将在今年12月15日前达到75%。
(来源:新华网,作者:记者刘海,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