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18日讯)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河南省开封市的环境质量,2007年,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在环境质量、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保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目标任务。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部门对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根据近日市政府有关通报内容,本报对各县、区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去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报道。——编者
环境治理喜大于忧
在落实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方面,去年,五县共有10家企业承担了省、市重点流域深化污染防治任务,其中河南康力酒业有限公司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开封永大化工有限公司、尉氏县金城皮革有限公司、兰考肥源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宏大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深度治理已完工,正在调试待验收;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开封市尉州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开封腾飞造纸厂、开封大地纸业有限公司、兰考县马目再生造纸厂、兰考县明忠再生造纸厂等5家企业实行了停产治理。
在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列入去年省下目标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开封市尉州化工有限公司、开封永大化工有限公司、兰考肥源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宏大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重点企业均按要求完成了审核工作,并向省环保局提交了验收申请和审核报告。另外关于污染源普查工作,各县均成立了机构、制订了方案,完成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调培训和污染源入户清查、建立基础名录库等阶段性工作,基本符合省、市进度要求。
在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方面,各县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坚持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及时依法查处违法企业,去年共查出“十五小”、“新五小”25家,其中开封县1家、杞县6家、兰考县5家、尉氏县9家、通许县4家。截至去年年底,已关闭取缔17家,还有8家虽已停产,但还未取缔。未取缔的分别是尉氏1家、兰考县2家、通许县2家、杞县3家。
环境质量基本达标
去年,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目标共3类13项目标任务,整体完成情况良好。
环境质量方面,根据开封市地表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统计,2007年,杞县地表水责任目标睢县板桥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64.76mg/L,氨氮平均浓度为19.74mg/L,水质综合达标率为79%;通许县地表水责任目标邸阁赫庄桥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37.4mg/L,氨氮平均浓度为3.87mg/L,水质综合达标率为54.2%;尉氏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扶沟摆渡口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66.07mg/L,氨氮平均浓度为21.58mg/L,水质综合达标率为50%;开封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毕桥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133.65mg/L,氨氮平均浓度为39.62mg/L,水质综合达标率为50%;兰考县地表水责任目标杞县阳堌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68.7mg/L,氨氮平均浓度为10.05mg/L,水质综合达标率为20.8%。除杞县完成目标外,其余各县均未完成省下综合达标率70%的目标要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目标五县普遍完成较好,达标率均达到了95%。
环境监管力度加大
在严格控制新污染方面,各县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大多能够按照《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但在去年环保专项行动对各县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情况的全面排查中,发现五县有32家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批先建、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建成后擅自投入生产违法排污和以试生产为名长期不申请验收等违规行为。截至去年年底,14家已通过环评审批,13家正在综合治理,4家已关闭,依法处罚1家。
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开封县污水处理厂、尉氏县污水处理厂、通许县污水处理厂已通过环保阶段验收;兰考县污水处理厂、杞县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进水调试。2007年,各县污水处理费征收率普遍不高,其中兰考县为85.9%、尉氏县为85.6%、开封县为85.4%、杞县为85.2%通许县为85.1%。
【编后】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由市环保局、监察局、发改委、农林局、建设局等5部门组成考核组,经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五县、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目标单位2007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考评,并公布了考核结果。
我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较好地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2007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其中杞县人民政府、尉氏县人民政府、鼓楼区人民政府、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农林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统计局为完成市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其他责任单位为市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单位。
(来源:开封日报,作者:郭程、徐娟,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