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提出征收滇池保护治理费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18日讯)日前,云南省昆明市政府首次提出,将参照大理洱海收取保护治理费的形式及使用管理办法,设立和征收滇池保护治理费,专项用于滇池水污染综合治理防治。
在云南省大理市,随着经济社会及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洱海生态环境承受的污染压力不断加大。为加强洱海保护力度,大理市开展了环洱海生态、污水处理和截污、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主村镇垃圾、村落污水治理等保护治理工程,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洱海保护治理形势一度十分严峻。2006年7月,洱海开始征收资源保护费以筹集保护治理资金。三年来,洱海水质总体保持Ⅲ类,成为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
据介绍,“九五”、“十五”期间,云南省各级相关部门已为滇池治理投入资金超过47亿元,使滇池水质持续恶化的势头得到遏制,但水质未见好转。进入四月,随着气温升高,滇池已有部分区域出现水体富营养化,即出现蓝藻富集现象。云南省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样一个紧迫的形势下,征收滇池保护治理费的提议是可操作和具有现实意义的。
(来源:新华网,作者:记者李怀岩、王江,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