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污水处理BOT工程变更需审核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19日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广东省东莞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单位工作会议上获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公司涉及处理规模和工艺流程、主要构筑物、主要工艺设备等变更,须经审核批准。东莞副市长梁国英昨日在会议上再次强调,37项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工程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建设的程序,保证工程质量,确保BOT协议的有效执行,东莞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制定了《东莞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昨日会议上,副市长梁国英再次强调,37项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工程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来源:新华网,作者:田玲玲,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