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开展“环保赣江行”暗访排污企业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29日讯)由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环保赣江行"执法检查组结束为期7天的活动,4月27日晚上回到南昌。检查组围绕"保护环境资源,建设绿色生态江西"主题,深入赣州、吉安、南昌等地的重点排污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地等,行程3000多公里,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偷排污水等严重违法现象产生了威慑作用。
4月21日至27日,江西省人大环资委员副主任、原江西省环保局局长许苏卉率领部分省人大代表、省环保局、经贸委的专家和记者一行,先后来到兴国县、上犹县、赣县、赣州市开发区、泰和县、吉安市,对《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落实情况,特别是工业园区及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节约资源、能源及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检查、采访,对重点污染源特别是主要江河源区、环鄱阳湖区域重点污染整治情况和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检查组发现,有关方面落实"七个不准"情况比较好,特别是主要江河水源保护区内不准排放污水、在主要江河沿线不准开办污染严重的企业等,落实比较好。但与此同时,污染企业的超标排放甚至是偷排现象染不同程度存在。上犹县赣富纸业公司,检查组还发现企业采取暗管方式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贡江。在泰和县沿溪纸业集中区,规划建设好的污水处理设施废弃不用,大量储积的污水恶臭不堪,殃及周边居民。
(来源:人民网,作者:邓建胜,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