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两年后市区污水处理率将达到100%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4日讯)“2008年底,除赞皇外,每个县(市)都建起城镇污水处理厂,2009年底前,再建设完成6个污水处理厂,2010年底前,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石家庄市2008——2010年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了三年间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目标。
《通知》要求,2008年底前,完成栾城县、元氏县、矿区、深泽县、高邑县、井陉县、行唐县、窦妪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以及晋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除赞皇县外,其他17个县(市)、矿区均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市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5%。对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全部改制为企业化运营。
2009年底前,完成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滹沱河污水处理厂、西北水利防洪污水处理工程、上庄污水处理厂、赞皇县污水处理厂、无极县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市各污水处理厂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
2010年底前,完成桥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良村南污水处理厂一期、赵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栾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城市中水综合利用率不低于20%。
(来源:石家庄日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