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龙塘一农民开车阻挠龙塘污水治理厂施工,被治安拘留10天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12日讯)昨日,记者从琼山公安分局获悉,海南省海口市龙塘镇一农民因为一己私利,两次将东风车停在海口龙塘污水治理厂工地上,阻挠施工。经过龙塘派出所多次教育警告后仍实施阻挠行为,该农民被治安拘留10天。
昨日下午,龙塘派出所所长向记者介绍了情况。据了解,海口龙塘污水处理厂工程是海口市政府为了解决海口市几十万人饮水质量问题,而开工建造的一个重大的工程项目,是海口市政府2007年承诺为民办实事的27件实事之一。该工程征地涉及农户53户,到目前为止,还有两户人家没有前来领取土地补偿金。其中一个就是农民周某,周某一直企图阻挠工程的施工。
5月1日中午,周某突然开着自家的东风货运车来到该项目工程的工地上,上面装着碎石沙子,然后将东风车停堵在工地的唯一一条工程车出入口上。周某跟别人解释说是发动机坏了,然后就离开了现场。周某家里有两辆东风车,平时跑运输。龙塘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前去周某家里做思想工作,晚上7点的时候,周某终于同意把车挪开。
没想到,当天晚上10点的时候,周某又开着车跑到工地上去了,又把东风车堵在工程工地的出入口,致使当天晚上在工地施工的工程车不能正常进出,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施工。龙塘派出所再次出警,但是周某已外逃,派出所民警工作到凌晨两点,才把这辆东风车挪开并扣留。
因为该案涉及到重大项目的施工问题,派出所所长当晚向琼山公安分局领导汇报该案件,分局领导指示派出所要全力以赴搜集证据进行追捕。经过一段时间的追捕,5月8日下午,藏身龙塘变电站的周某被警方抓获。
据周某交代,他一直想方设法阻挠该项目工程施工,是为了想在工地上谋工程货运运输的差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不能正常进行,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目前,周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周某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天。
(来源:海南特区报,作者:记者陈映虹、通讯员黄燕,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