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让“一票否决”成节能减排利器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13日讯)刚刚出台的《广东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规定,对于各地级以上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为对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众所周知,“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早在20多年前就被列入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全国自上而下掀起了一场节能减排风暴。2007年,中国除了延续经济高速增长的势头外,贯穿全年的主线之一就是节能减排。
然而,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尽管中央政府不遗余力推动节能减排,但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此并不积极。一段时期以来,不少地方在对干部的政绩考核中,主要侧重于经济增长、招商引资等,把GDP增长作为“硬任务”,把节能减排作为“软指标”,甚至连人人诟病的污染也成为了GDP增长点。为追求政绩,个别地方官员不惜以破坏生态透支资源的方式来发展当地经济。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地方保护”成了“节能减排”最大的障碍。许多地方政府及其领导虽然一再强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但当地区利益与环境发生冲突时,仍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发展经济。比如在招商引资的问题上,只要你来投资,不管你的资源利用率如何,不管你是不是符合产业政策,不管你会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一律绿灯。而且在建成之后疏于监管,或者说监管不到位,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现象比较严重……
在几经博弈之后,国务院及时亮剑,将“节能减排”纳入省级领导换届考核,在衡量省级领导为官一任的政绩时增加了一把“生态尺子”。如果节能减排考核不合格,将实行一票否决。随后,一些省市也相继推出类似的铁规。比如,河南省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达不到进度考核要求的县,县委书记、县长停职三个月,进厂担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正副总指挥,再赶不上进度,就地免职;山西省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节能减排指标占20%,而且是一票否决……
专家普遍认为,对节能减排动真来硬、实行“一票否决”,是号准了地方政府的脉搏,是主动与国际接轨、顺应民意的前瞻之举,不仅能促使政府官员承担起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责任,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也有助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它传递了这样一个信号:只顾政绩不顾“节能减排”,不仅会失去前程,遭到惩罚,而且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在我看来,要使具有威慑力的“一票否决”成为节能减排的灵丹妙药,关键还是要抓好落实,真枪实弹从地方政府“一把手”头上开刀,让过去的“软柿子”成为说一不二的“硬杠杠”,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如果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是打干雷不下雨,那么,指标就会在上头被高高举起,而在下面轻轻落下,沦为作秀的道具。
期盼广东的高调亮剑,能掀起地方政府发展观念和投资观念上的“头脑风暴”,让地方政府的“兴趣点”和“兴奋点”带来根本性的转向,成节能减排利器。
(来源:中国节能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