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太湖饮用水域水质基本达III类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16日讯)蓝藻的大量出现,只是太湖水域问题的表面现象,隐藏在其背后的,其实是水体所受来自各方面的污染物入侵。日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及环太湖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政府紧急编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根据这份“治水方案”,到2012年太湖的饮用水水域水质有望基本达到III类标准。
在这份最终得到国务院批复的“治水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分阶段的治理目标。其中,近期目标是到2012年,太湖湖泊富营养化趋势得到遏制,湖体水质由劣V类提高到V类,东部沿岸区域水质由V类提高到IV类,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骨干河道水质基本达到III类,河网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有所改善;远期目标则是到2020年,太湖湖泊富营养化程度有所改善,达到轻度~中度富营养,湖体水质基本达到IV类,部分水域达到III类。
据了解,我国地表水依据质量不同,主要分为五类,I类水质最高,Ⅴ类则最低。至于III类水,是指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以及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中的水质标准。然而,对于太湖来说,由于蓝藻大量出现,水体中的生物链遭严重破坏,在此情况下湖体水质一度呈现劣V类,离最低级别的Ⅴ类水尚有距离。
不过,太湖治水并不能只靠治藻。由于蓝藻出现与水体富营养化有关,而水体富营养化又往往与工厂企业排污相关,记者发现,在“治水方案”中,针对“排污”的限制性内容已成重中之重。如“加快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完善饮用水安全监测系统和预警体系”、“提高企业排放标准,对于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企业,该关闭的关闭,该改造的改造,并实施在线监测。”等等。而为了规范企业工厂排污有序、合法,“治水方案”提出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并实施污水处理费质押贷款。
据悉,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有关部门将制定《太湖管理条例》,同时制定更加严格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标准。
(来源:解放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