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某市民建议在污水排放口设立标志牌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20日讯)前段时间,有个朋友在河中钓鱼时,发现有个排污口正向河中排放很脏的污水,本想打电话举报,但搞不清是那个单位的排污口,更不知道是否经过准许,只好作罢。还有个朋友,在环保部门工作,去年搞过排污情况调查,据他说,许多单位的排污口都设在人迹罕至或隐蔽的地位,无路可通,查找起来很是困难
。在有些河道上,有些人盲目地从某些单位的排污口取用污水浇地、建房,或者在掺有污水的积水坑中捞取鱼虾食用,造成了健康隐患。
为了便于执法部门监管和群众监督,以及人们盲目取用污水造成危害,建议政府出台一项规定,让山西省太原市内所有排污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在本单位的排污口设立一块标志牌,注明排污单位的名称,污水的性质,含有何种有害成份,可否用作灌溉、水产养殖及房屋建筑,是否经过处理,达到了什么标准,日排污量有多大等等。
(来源:太原日报,作者:王海银,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