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多举并措确保治污减排指标落到实处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20日讯)山东省东营市已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区、各责任单位和相关企业,同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治污减排工作落到实处,在2007年的基础上,实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6%的目标,高于山东省政府规定的4%的削减目标。
一是大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大力提高老污染源的废水、废气的处理率和处理深度。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等设施,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处理深度。2008年,全市将实施废水减排工程32项,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1719吨;实施二氧化硫减排工程16项,预计可减排二氧化硫21736吨。
二是大力实施结构减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尽快改变全市结构性污染严重的形势,重点针对所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行业和企业,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减少和取缔高污染、低产出的企业,实现结构性减排。严格实施环保准入制度,限制高污染、低产出行业的引入和发展。2008年,将关停一条立窑生产线、一座小火电,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1800吨。
三是加强环境监管力度。结合本市重点污染源的实际情况,制定《东营市重点污染源及水、气环境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工作任务及基本措施,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在线监测与人工监测双管齐下,确保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科学可靠。加大重点监管企业的巡检力度,每旬至少监测、监察一次。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天进行进出口水质采用分析。
四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总量来源三平衡”原则,所有新上项目必须先取得污染物排放指标。坚持做到“四个不批”、“六个必须”和“八个严禁”。全面推行限批制度,对完不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企业限批”;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城区、开发区、工业园,主要河道沿岸实行“局部限批”;对两年未完成减排任务的行政区实行“区域限批”。
(来源:中新网,作者:通讯员尹文盛、尚凡一,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