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某高校被强制缴纳赔偿金后继续违规排污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23日讯)湖北省武汉市某高校不断往黄家湖排污水,导致200亩湖面污染,造成各类死鱼4万斤。法院强制要求该校赔偿渔场12万。记者昨悉,该校交了赔偿款后,仍继续向湖中排污,渔场负责人苦恼不已,决定继续对其排污行为进行起诉。
高校排污致湖面死鱼4万斤
武汉某大学紧邻洪山区青菱乡某渔场,去年5月,黄家湖水域漂浮大量死鱼。据了解,武汉某大学就有两个排污口,未经处理直接将污水排放至湖水中。
经环保监测部门对排污口污水检测发现,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严重超标,造成水体中溶解氧含量下降。这是引发湖中鱼死亡的直接原因。
渔场负责人介绍,渔场死鱼达4万斤,造成经济损失9至14万余元,这与学校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有关,为此找校方就赔偿进行交涉,但双方协商未果。
法院要求其赔偿渔场12万元
今年1月,渔场以武汉某高校因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导致渔场大量鱼死亡为由,将武汉某高校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大学应当停止向湖中排放超标废水,并赔偿由此造成渔场大量鱼死亡的损失12万元。
日前,渔场已经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学校交了12万元赔偿费。
交了赔偿金,继续排污
然而,没过多久,武汉某高校又继续向湖中排放污水,使得渔场负责人万般无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缴纳排污费、超标排污费的单位和个人,并不免除其赔偿损失的责任”。渔场负责人还将继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权益。
(来源:长江商报,作者:记者邓辉,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