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姜堰市水厂取水口,有人倒泔水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27日讯)有读者向本报反映,江苏省姜堰市第二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近500米处,经常有人向河内倾倒泔水。市民担心会污染取水源的水质。
23日下午,记者赶到姜堰市城郊中干河大桥上。大桥北侧约500米处,便是该市第二自来水厂的取水口,中干河河水由南向北流淌。记者看到,一男子骑着一辆三轮车刚下桥,车上装着6只肮脏的泔水桶,桶内都是空的。桥中央的栏杆上,还沾着鱼刺、菜叶、米粒等食物残渣,散发出一阵阵腐臭味。桥栏杆上有大面积黑色的厚厚油污,显然是长时间累积而成。
骑三轮车的男子承认刚朝河内倾倒了泔水。他说,倒掉的都是米和面条之类的食物,猪吃剩下的东西,只是时间长点,没有毒,应该对河水没有影响。
此处属于姜堰镇沿河村。一位姓朱的村民说,他家住在中干河大桥附近,经常有人站在桥上朝下倒泔水和垃圾,有人甚至在桥北侧距离取水口更近的地方倒。他说,刚才那名倒泔水的男子估计也是附近的,他已经看见对方在这里倒了四五次了,都是在下午。这些人专门回收泔水。从饭店里回收泔水后,经过沉淀,将桶底厚的部分捞掉给家畜吃,上面的没用了,就倒进河里。
记者沿着河边来到水厂取水口。取水口处设立着醒目的标志牌。
取水口一名值班人员说,该水厂负责城区约20万人的供水。根据相关规定,距离取水口上游1公里、下游500米的范围内为一级水源保护区;上游顺延1公里、下游顺延500米的范围内为二级保护区。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向河内倾倒有毒和有害物质。倒入泔水肯定是不允许的。泔水中含有油类物质,按照沉淀、消毒等水处理的常规手段效果不明显。
记者随后向该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反映此事,大队长华玉文说,泔水属于生活污水,是有害物质。按照有关规定,在水源保护地附近不允许设置排污口,更别说直接倾倒泔水等垃圾了。他表示,将对这里进行定期巡查,发现有人倾倒垃圾,将依法处理。
(来源:泰州日报,作者:记者挚言,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