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要求所有县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3日讯)江西省政府日前召开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动员大会,要求两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
在此次会议上,江西省政府与相关县市政府等签订了责任书。根据部署,两年内江西将建成80座污水处理设施(含配套管网),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190万吨、配套管网3310公里,届时江西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
据悉,整个工程将分两期实施。今年8月1日始开工建设第一批45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启动环鄱阳湖地区、东江源区及江西五大河流上游县市污水处理项目,至2009年7月底前建成。2009年7月1日前开工建设第二批35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至2010年7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目前,江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只有14座,主要分布在地级市城区,绝大多数县市尚无污水处理设施。全省污水处理率仅为29.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西省环保局介绍,江西此举意在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打好江西的绿色生态牌。
据介绍,整个工程估算总投资将达45.5亿元。江西将采取多方筹资、政策扶持的办法完成这一重大项目。
(来源:中国财经信息网,作者:安文福、江丛干,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6月3日)